四、飲酒的傳統習俗 酒俗是民俗的重要組織部分,所包含的內涵十分豐富,涉及到人類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在,從古老的祭祀禮儀,到婚喪嫁娶,從慶典迎賓,到時令節氣;從修房蓋屋,到居家外出;從親友相會,到休閑旅游;從遠古文明的肇興,到現代人的生活,都與酒俗密切相關。在石家莊,釀灑、飲灑的歷史遠遠早于奴隸制國家的產生,甚至早于部落首領制的誕生。所以,酒俗是一種歷史非常悠久的民俗。
1、祭祀酒俗 祭祀,即祭祖、祭神或以某種儀式紀念死者。我國具有悠久的祭祀文化歷史,祭祀與傳統的神鬼文件,是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祭祀酒俗具有深厚的歷史文化積淀。石家莊是釀灑技術的發祥地之一,也是祭祀文化的發祥地之一。酒文化與祭祀相結合,就產生了祭祀酒俗。石家莊地區的祭禮酒俗源遠流長,早在新石器時代就已初見端倪,正定南楊莊新石器時代墓葬中發現的盛酒的長頸陶酒壺,就是當事人們用酒祭祀死者的佐證。
進入奴隸制社會以后,祭祀酒俗成為奴隸主強化統治的一種手段,借此來殘害奴、愚弄奴隸,維護他們自己的統治權威。在藁城臺西商代遺址的祭祀坑中發現的被殘殺的奴隸殘骸和酒器,是當時殘酷而無情的祭祀酒俗的真實寫照。為了嚴格奴隸制的祭祀酒俗,商周時期的奴隸主統治者逐步建立了體系完善的一套體制。從酒器到祭禮,從儀式到酒的釀造,都有十分具體的規定。在石家莊發現和收藏的大量青銅酒器,有不少就是祭祀用的禮器。譬如在辛集、元氏、無極等地發現的商周時期的青銅卣,正定出土的青銅尊、彝等器物,就是奴隸制社會祭祀用的酒器。文字中的“鬯”,也是祭祀酒俗的產物。它的原意是指一種祭祀降神用酒,是用郁金香釀黑米而成。《周禮·春宮·郁人》記載:在奴隸主祭祀活動中,專門有一種職業,稱為“鬯人”,“掌供柜鬯而飾之。”負責“和郁鬯以實彝而陳之。”唐代賈公彥疏云:“郁金之草,以其和鬯酒,因號為鬯草。”由于這種祭祀酒俗和祭祀酒禮,產生了鬯、鬯人、鬯祀等一系列詞匯,可見祭祀酒俗對文字所產生的深遠影響。
2、祭山酒俗 在漫長的封建社會里,石家莊是傳統的山水神祗祭祀文化中心之一。位于石家莊市西南方25公里的歷史文化名山封龍山,是河北乃至的祭山文化的中心之一。尤其是歷史上保存或記載下來的有關祭祀山神的六七通重要的漢代碑刻,不僅是古代碑刻的燦爛瑰寶,而且是祭祀酒俗的活化石和文化見證,其歷史文化價值并不于石家莊,而是酒文化和祭祀文化、石刻文化和書法文化的燦爛結晶。譬如在刻立于東漢延熹七年(公元164年)《元氏封龍山之頌碑》記載:當時有常山相(原為恒山國,因位于北岳恒山之陽而得名。漢文帝元年因避文帝劉恒名諱,改為常山國。)蔡侖等官吏主持祭祀活動,反映了當時常山國的祭禮酒俗。
祭山祈雨,是的傳統民俗,這種民俗與古代封建禮制有著密切的聯系。歷人封建王朝都把祭禮山神祈禱風調雨順作為一種禮制規定下來。
臂如唐代“開元禮”中就規定:“諸州縣旱則祈雨,先社稷。又祈界內山川能興去雨者,……若岳鎮海讀,州則刺史上佐行事;其余山川,判司行事。縣則令丞行事。祀用酒脯醢;報以少牢。”為了祈禱降雨。封建朝廷專門對祈禱和回報降雨形式的祭禮作了明確的規定,甚至用什么酒肉、哪種牲畜,都作了嚴格的規定,形成了根深蒂固的祭祀禮制。這種禮制年復一年地世代沿襲,逐漸形成了千古不變的禮儀,在老百姓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在民俗中留下深深的烙印。
直到現代,人們在祭祀已故的親人或是祭祀民間崇尚的神仙、佛道先賢時,仍然采用傳統的祭祀酒俗,祭酒行拜,以示虔誠。
3、祭祖酒俗 祭祀祖先,是歷史悠久的傳統風俗。從遠古時代對族氏圖騰的祭祀,到周禮中對牢的祭禮,從漢唐時期對祖廟祭祀的禮制,到明清時期民間祭族譜、祭祖墳、祭家廟、祭靈牌等祭俗,反映了古人對祖先的崇拜和懷念;也反映了古人對懷古、尋根的一種傳統觀念。而在這種傳統禮俗中,酒是一個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
從兩漢到魏晉隋唐時期,祭祀祖先的風俗與封建的祭祀禮制進一步結合,并且逐漸通過封建禮制向民俗中滲透,成支支配祭祀民俗的一種禮制,并影響到我國各地、各民放祭祀民俗的發展。到元代,祭祀祖先開始使用葡萄酒。據《元史·世祖相紀》記載:至元十三年九月已亥“享于太廟,常饌外,曾野豕、鹿、羊、葡萄酒。” 明清時期,石家莊地區的祭祀酒俗在各地縣志中均有記載。譬如民國“井陘縣志料”第十編“風土”中有“祭墓”一條,其中說:“如清明、如中元、如廢歷十月一日,如父母生日與祭辰,例皆饒化紙錢,供以香燭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