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一些縣市的祭祖風俗中,也有忌酒的禮俗。如生活在清真寺街一帶的回民同胞,無論是在祭祖、還是在喪葬等活動中,都忌酒。在趙縣范莊,流傳著歷史悠久的二月二“龍牌會”祭統。傳說勾龍是范莊人的祖先。勾龍是原始部落首領共工之子,共工被其他部落打敗之后,勾龍帶領部落人民來到此地。當地人世代把他視為共同的祖先,萬世祭祀。龍牌,就是龍的神位。每年全會老少都要參加聲勢浩大祭祀活動——龍牌會。而在這項祭祀活動中,一直遵守著家家戶戶忌五葷的傳統風俗。所謂五葷,就是酒、肉、蔥蒜、韭菜這五種食品。從二月初一到初四,全村所有村民及各鄉前拜祭、趕會的客人,都要自覺遵守“忌五葷”的傳統習俗,不得犯戒。據當地人民傳說,這種傳統至少已經傳承了數百年。這種民俗,對某些酗酒成風之徒,有很強的勸戒作用。
4、祭祀孔子先賢酒俗 孔子,是我國春秋時期的著名教育家、思想家。自明代以來,各地州縣儒學,都建有規模宏大的文廟。各地州縣官吏和學子每年都要舉行祭祀孔子和先賢的儀式。石家莊市,城池密集,州縣林立,祭孔文化具有當地特色。據地方志資料記載,各州縣儒學、文廟的建筑形式,基本相同。都建有大成殿、戟門、泮池、名宦祠、鄉賢祠、明倫堂等主要建筑。每年的祭祀活動,都要在祭孔孟的同時,祭祀歷代賢哲、鄉賢、當地名宦。其中祭酒進饌是少不了的一項重要內容。而且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一定的禮制。
早在唐代,朝廷就對祭祀孔子的禮儀作了明確規定,在唐太宗的這一條詔令中,“初獻、亞獻和終獻”,分別稱為“初獻爵”、“亞獻爵”、“終獻爵”,通稱為“三獻”,就是指在祭祀活動中行三次敬酒之禮。
明朝的《明禮令》則規定:“凡孔子廟祀,春祭用二月上丁口;秋祭八月上丁口,配享禮樂,并以定式,……各府州縣祭物,官給米三石。”這種封建世代的禮制,后來逐漸演化成一種民俗化的祭禮。在河北省各州縣長期傳承下來。
為了展示祭孔孔儀式的隆重、莊嚴、神圣,歷代還專門此譜寫了祭祀樂章。而在這些樂章中,也浸潤著酒文化的雅韻。譬如初獻樂章中就有“大哉宗師,實天生德,作作以崇,時祀無欹。清酤唯馨,嘉生孔碩……”等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