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以皇天、后土并稱:皇天指天神,后土指社神(土地神)。社神中以社稷為首,它包括社稷、五祀、五岳、山林川澤、四方百物之神。社代表土地神,稷代表谷神。
我們從出土于商代的陶器和青銅器中發現,出土文物中以酒器為較多。《禮記·禮器》中的宗廟之祭,尊者舉觶,卑者舉角表明商代舉行宗廟祭祀活動禮儀方面已經有嚴格的等級制度。
祭祀不單單是漢族人特有的活動,我國的很多少數民族至今也同樣保存著各種各樣的祭祀活動。如傈僳族的祭祀山神、布朗族的祭祀雷神等。
原始宗教起源于巫術,在古代,巫師利用所謂的“超自然力量”進行各種活動,都要用酒。巫和醫在遠古時代是沒有區別的,酒作為藥,是巫醫的常備品之一。在古代,統治者認為:“國之大事,在祀在戎”。祭祀活動中,酒作為美好的東西,首先要奉獻給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戰爭決定一個部落或國家的生死存亡。出征的勇士,在出發之前,更要用酒來激勵斗志。在《周禮》中,對祭祀用酒有明確的規定。如祭祀時,要用“五齊”、“三酒”共8種酒。主持祭祀活動的人,在古代是權力很大的,原始社會是巫師,巫師的主要職責是奉祀天帝鬼神,并為人祈福禳災。后來又有了“祭酒”主持饗宴中的酹酒祭神活動。
我國各民族普遍都有用酒祭祀祖先的習慣和在喪葬時用酒舉行儀式的習俗。人死后,親朋好友都要來吊祭死者,漢族的習俗是“吃齋飯”,也有的地方稱為吃“豆腐飯”,這就是葬禮期間舉辦的酒席。雖然都是吃素,但酒還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少數民族則在吊喪時持酒肉前往喪家,如苗族人家聽到喪信后,同寨的人一般都要贈送喪家幾公斤酒及大米、香燭等物,親戚送的酒物則更多些,如女婿家要送10多公斤白酒和一頭豬。喪家則要設酒宴招待前來的吊喪者。云南怒江地區的怒族,村中若有人死亡,各家各戶都帶酒去吊喪,巫師灌酒于死者嘴內,眾人各飲一杯酒,稱此為“離別酒”。死者入葬后,古代的習俗還有在墓穴內放入酒,為的是死者在陰間也能享受到人間飲酒的樂趣。漢族人在清明節為死者上墳,必帶酒肉。
我國的許多民族在重要的節日或舉行家宴時,都要為死去的祖先留著上席,一家之主這時也只能坐在次要位置。在上席,要為祖先置放酒菜,并示意讓祖先先飲過酒或進過食后,一家人才能開始飲酒進食。在祖先的靈位前,還要插上蠟燭,放一杯酒,若干碟菜,以表達對死者的哀思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