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和葡萄牙都為舊世界葡萄酒國家。法國的葡萄酒的特點是口感醇美,風土的特點突出,整體的葡萄酒風格為優雅和傳統。葡萄牙的葡萄酒品種繁多,風格多變,口感奇特,其主要代表為波特酒。
法國葡萄酒和葡萄牙葡萄酒的區別
1. 葡萄品種
法國種植的葡萄品種多為國際性品種,主要有梅洛(Merlot)、歌海娜(Grenache)、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西拉(Syrah)、霞多麗(Chardonnay)和品麗珠(Cabernet Franc)等。
葡萄牙種植的葡萄品種多為當地葡萄品種,如國產多瑞加(Touriga Nacional)、特林加岱拉(Trincadeira)以及費爾諾皮埃斯(Fernao Pires)等,多達300多種。
2.釀酒風格
說起法國,人們便想起AOC優質的紅葡萄酒、白葡萄酒和起泡酒等。波爾多出產濃郁的紅葡萄酒,勃艮第出產的用黑皮諾(Pinot Noir)釀制的紅葡萄酒和霞多麗釀制的白葡萄酒,此外,香檳區出產的的香檳享譽。目前,世界的酒莊大多聚集在法國,如拉菲古堡(Chateau Lafite Rothschild)、拉圖酒莊(Chateau Latour)、侯伯王酒莊(Chateau Haut-Brion)、瑪歌酒莊(Chateau Margaux)和木桐酒莊(Chateau Mouton Rothschild)等。
3. 氣候
法國的葡萄酒產區位于北緯42至49.5度之間。南部為地中海氣候,西部地區海拔相對較高,同時也受墨西哥灣暖流的影響,而東部地區的勃艮第(Burgundy)、阿爾薩斯(Alsace)和香檳區(Champagne)更具大陸性氣候特征,這為種類豐富、品質優越的法國葡萄酒創造了極好的氣候條件。
葡萄牙屬于溫和的海洋性氣候,非常適合葡萄的生長。這里夏季溫暖濕潤,冬季涼爽潮濕,越向東部和南部,氣候就變得越多樣,適合當地葡萄品種的生長。
4.葡萄酒分級制度
法國對本國葡萄酒有著嚴格的法律保護,實行原產地控制命名制度,即AOC制度,將葡萄酒劃分為日常餐酒(VDT,占11.7%)、地區餐酒(VDP,占33.9%)、優良地區餐酒(VDQS,占0.9%)和法定產區葡萄酒(AOC,占53.4%)。這個制度不僅對于法國,甚至對于整個世界都有深遠的影響。
葡萄牙的葡萄酒分級制度與法國相似。普通的餐酒Vinho de Mesa,相當于法國的日常餐酒VDT;Vinho Regional相當于法國的地區餐酒VDP;介于Vinho Regional和DOC之間的IPR,相當于法國的優良地區餐酒VDQS;DOC為高等級,相當于法國的AOC。
法國紅葡萄酒以口味醇美為稱頌,幾個產區的特色如下:波爾多口味純美爽凈,果味悅人;勃艮第酒味濃郁,單寧成分少,入口有豐富的變化感;羅納河葡萄酒香氣濃郁,帶有野性風味;普羅旺斯陽光充足,葡萄酒的糖分和酒精度都比較高,那里盛產一種獨特的普羅旺斯桃紅。
葡萄牙位于伊比利亞半島的西部,作為老牌的舊世界產酒國,過去數十年內已成功地進行了葡萄酒產業的革新。葡萄牙素以加強酒和尖酸清淡的白葡萄酒聞名于世。近年來,該國的干紅葡萄酒以成熟濃郁的風格逐漸吸引了越來越多國際酒業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