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關于征求《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細則)意見的公告”。
《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全面規定了審查條件,還特別規定“分裝行為,不予生產許可”;生產許可企業原則上應具備從制曲、發酵、蒸餾、陳釀、勾調、灌裝等完整生產工藝;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應標注食用酒精,不應標注釀造食用酒精的糧谷原料等。
《細則》第二條規定“企業僅有包裝場地、工序、設備或企業具有完整的制曲、發酵、蒸餾等生產場所、設施設備、生產工藝等條件,但以勾調、灌裝等包裝工序作為生產開始的,均屬于分裝行為,不予生產許可。
《北京市新增產業的禁止和限制目錄》酒類名列其中,禁止新建和擴建白酒企業。釀造白酒是北京限制發展產業, 為了響應國家政策,許多北京白酒企業在京外建立原酒生產基地,在北京進行分裝生產。
如果《細則》第二條生效,隨著北京限制產業政策進一步收緊,未來,北京白酒釀造企業越來越少,白酒生產許可企業可能不復存在。
用酒精制成的伏特加、朗姆酒等酒,深受世界廣大消費者喜愛。
酒精是酒的主要成分,白酒生產中適量添加,能夠改良成為年輕消費者喜愛的產品。
但是由于大量的負面報道,酒精已被炒作成了損害身體的一大殺手,致使消費者認為,添加了酒精的白酒就是劣質酒。
通過多年的消費教育,使消費者形成了配料表中含有“酒精”的酒是“酒精酒”、是“劣質酒”的認知。
《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其配料表應標注食用酒精,不應標注釀造食用酒精的糧谷原料;各種配料應按加入量的遞減順序一一排序。”屆時,含有酒精的液態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將在標簽中進行標注,消費者眼中的“酒精酒”將一覽無余。
此外,《細則》還對生產場、設備設施、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管理制度、試制產品檢驗等制定了詳細審查規定。
《細則》在規范白酒行業發展的同時,為了使其更加合理和人性化,從12月15日起至明年1月15日止,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