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酒報首席記者 楊孟涵
今年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張裕董事長周洪江再度呼吁降低企業稅負,直指釀酒葡萄種植環節的增值稅。而同為人大代表的天明集團創始人兼董事長姜明,更是以議案形式,建議減輕葡萄酒企業稅負。
實際上,周洪江已經連續多年呼吁降低葡萄酒企業稅負,在進口葡萄酒大幅減稅乃至于關稅為零的情況下,國產葡萄酒的減稅問題尤為引人關注。
稅負超25%,現行政策對國產葡萄酒不友好
全國人大代表、張裕董事長周洪江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在制定稅收上給予公平的待遇,希望能借鑒葡萄酒發達國家的做法,在消費稅的減免上出臺相關政策。
全國人大代表、天明集團創始人兼董事長姜明,向大會提交了《關于減輕我國葡萄酒行業稅賦過重問題提升市場競爭力的建議》。
姜明建議,將采用國產葡萄釀制葡萄酒納入《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免征或減征企業所得稅,并參照初級農產品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將稅率由13%降低到9%,精準扶持國內葡萄酒產業鏈,抵御進口產品沖擊。
那么,目前國產葡萄酒在生產、銷售環節,都需要繳納哪些稅收項目呢?葡萄酒企業的稅負比有多少?
歐洲、南美洲多個葡萄酒出產國,均對葡萄酒產業設有退稅政策和相關補貼——智利增值稅19%,國內銷售消費稅1.5%,出口退稅19%;西班牙酒精度低于15度的葡萄酒酒精稅為零;澳大利亞商品及服務稅10%,出口葡萄酒不必繳納商品及服務稅。
我國國產葡萄酒則面臨著較高的稅負,且在種植、生產、銷售環節,均有相關稅目。
例如在釀酒葡萄種植環節,國內將其納入工業品管理范疇,不予農業相關補貼,依據工業品標準征收13%的增值稅,生產環節則有相關的企業所得稅與10%的消費稅、城建稅,企業綜合稅負較高,達到了25%-30%。
到了流通環節,同樣有相應的增值稅、所得稅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流通環節的消費稅,已經采用抵扣方式取消——2015年出臺的《葡萄酒消費稅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取消了憑“葡萄酒購貨證明單”退稅的審批方式,統一改為抵扣方式解決重復征稅問題。
這就意味著,上游的種植與生產環節承擔了最多的稅種與負擔。
若按照相關建議,取消種植環節的增值稅,將為企業在前期的征收環節中取消13%稅負,若消費稅等也有所降低,那么國產葡萄酒的綜合稅負有望降低至10%左右,這意味著國產葡萄酒的產品成本將有大幅降低,大概率會惠及普通消費者。
落入谷底的葡萄酒,能否搭上政府減稅東風?
事實上,本就相對小眾的國產葡萄酒,在進口葡萄酒與國內高稅負、疫情等各種不利因素的夾擊下,已經遍體鱗傷,下滑到了谷底。
2020年1-12月,全國葡萄酒產量41.33萬千升,同比下降6%;銷售收入100.21億元,同比下降29.82%;利潤2.59億元,同比下降74.48%。A股5家葡萄酒上市公司發布的2020年上半年或第三季度業績報告顯示,大部分企業都出現了虧損。
業界人士普遍認為,國產葡萄酒的下滑,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也不能將全部因素歸結為稅負身上。但相比其他葡萄酒出產國,明顯過重、過多的稅負,無疑是阻礙其輕裝前行的一個重要因素。
為國產葡萄酒企業降低稅負已經是老生常談。
早在2014年舉行的“中國葡萄酒論壇”上,張裕、威龍、長城等國產葡萄酒巨頭就曾呼吁過降低稅負。這一年對國產葡萄酒而言,恰好處在一個特殊的節點。往前推一年,國產葡萄酒達到產量高峰,年產138萬千升;往后推一年,2015年開始國產葡萄酒產量逐年下降。
可見,在2014年國產葡萄酒巨頭集體呼吁的背后,是嗅到了下滑的危機,不得已而發聲。全國人大代表、張裕董事長周洪江此前更是頻頻發聲,意圖以行業領袖的影響力,為國產葡萄酒爭取更好的生存條件。
那么,多年呼吁之后,今年是否能否迎來政策上的轉變?
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了產業界關心的減負問題——首先是針對小微企業減半征收所得稅,其次是發出“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的聲音,提出“精簡享受稅費優惠政策的辦理流程和手續”,而“優化和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的提法,對葡萄酒產業來說,同樣意義重大。
這說明,借著政府決策的東風,葡萄酒企業降稅的呼吁可能會得到解決,而2020年開始的疫情負面影響,或許也會推進政府對生產企業減負措施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