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令,是中國人飲酒時助興娛樂的一種特有方式。“酒令”之名,最早見于劉向的《說苑》。后漢賈逵曾撰《酒令》一卷,《后漢書· 賈逵傳》說:“逵作酒令,學者宗之。”他大概是創作酒令的高手。據說,最初設立酒令是為了維持酒席上的秩序。周滅殷后,以殷人酗酒亡國為鑒,發布了禁止酗酒的命令,即著名的《酒誥》。從此,正式宴會上,方有令官之設。或曰“酒令”,或曰“觴政”,職責就是維護、執行周王的誥令。戰國時的滑稽大王淳於髡諷諫齊威王時說:自己原有一石的酒量,而在齊王的宴會上,前有酒執法,后有酒御使,心驚膽顫,俯伏而飲,只要喝一斗就醉了。從中可以看出,設“酒令”之初,目的在于禁止酗酒。但后來,恐怕認為宴飲之時,用不著這樣正兒八經,慢慢就向著游戲方向發展,此時令官的作用就是監督游戲的公正性及執行罰酒任務。
隋唐時,酒令有了很高的藝術性和趣味性。唐代是中國封建社會的鼎盛時期,酒業振興,酒風甚濃,為酒令的拓展提供了沃土。酒令除常見的擲骰、射覆、酒籌、酒牌、文字令外,還有擊鼓傳花、手勢令、旗幡令、小酒令等等,其花樣之新,門類之多都達到了水平。到五代時期,酒令不拘一格,不再追求工整。
宋代酒令由雅趨俗,俗中見雅,比唐代酒令有了更廣泛的基礎。宋朝酒令受當時詩詞歌賦的影響,又有了新的發展。到了元代,隨著通俗文學的發展,酒令從士大夫、文人雅士及富豪之家的酒宴普及到民間。明朝時,酒樓、酒館已行令成風。
至清朝,無論樵夫漁人、村農店婦,均能行令,為酒令的鼎盛時期。《紅樓夢》第四十四回:“鴛鴦吃了一種酒,笑道:‘酒令大如軍令,不論尊卑,唯我是主,違了我的話,是要受罰的’。” 第六十二回中的那次壽宴中,史湘云出酒令:“酒面要一句古文,一句舊詩,一句骨牌名,一句曲牌名,還要一句時憲書上的話,共總湊成一句話,酒底要關人事的果菜名。”這個酒令題面繁復得一塌糊涂,把有關詩詞歌賦以及瓜果農耕等五種詞語湊成一句話,難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