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當親朋好友三巡之后,酒興至高時,便會提議大家放個“罍子”,這便是我們大別山區的喝酒風俗。下面為你簡單介紹一下大別山區的喝酒風俗。
“罍”字,上有三田,下有一缶。與缶器區別,則是有頸。“三田”的象征含義有兩層:一為一蓋兩耳;二為器物上布滿了圓形曲卷連接的云紋和方折形連接的雷紋,當然“罍”的古字也有直接書畫云雷紋飾的,云雷即表示“天”,而里面所盛之物“酒”是五谷精華所釀,故主“地”,因此“罍”有融和天地,汲取精華的意思。
大別山區發掘的大型墓葬內基本都能見到罍子的身影,有商周時期的青銅罍,有西漢時期的陶罍等等。只是年代不同,材質各異。
先前山區的百姓以罍盛滿自己釀制的的酒,敬奉祖先,用于祭祀,稱給祖先放個“罍子”。據傳,公元前106年,漢武帝巡狩今霍山縣,當地官民用最隆重的方式迎駕,選一絕色美女捧美酒敬奉漢武帝,獻酒時使用的酒器就是“罍”。當武帝飲罷,舉“罍”問之。美女細說與武帝,武帝大悅道:“罍子迎駕,迎駕罍子,好!”
在傳承有序的大別山酒俗里,放“罍子”一般用以表達主人對來客的敬意和良好祝愿,是山區人民好客禮儀的特色體現。
自漢武帝飲罍中酒始,祭祀之罍仍為大罍,飲用酒具則依型按比例縮小,比酒盅稍大。一是為了人們性情時一飲而盡,酣暢淋漓;二是為了主客都不致所飲過量。
即使今天,當你來到大別山區,酒桌上,主人也定會好客地和你放個“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