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人聶魯達相信,杯子的顏色會對盛在里面的水有影響,比如盛在紅色玻璃杯里的水喝起來就會和無色玻璃杯里的水不一樣。沒人能輕易懷疑聶魯達的敏銳口感。這位詩人對于所有觸手可及的可食用物都具有澎湃的柏拉圖式激情,留下的難以計數的關于土豆、西紅柿、牛奶、面包的頌歌就是例證。
這些頌歌中自然也有獻給葡萄酒的。參觀過聶魯達的“黑島”故居就會有印象:在這座光怪陸離的船形大萬花筒中,想找到幾個無色透明的杯子還真不容易。再聽到這位詩人動輒高呼要去喝那“較紅較紅的葡萄酒”,不難想象他心目中的完美葡萄酒杯也是要帶顏色的。
他老人家的這點癖好也算有些“古趣”。盡管玻璃制品早在公元前2500年就已出現,但工業化批量生產玻璃葡萄酒杯是在工業革命以后才有的事,在那之前,尤其是古羅馬時期,因為手工加工不易,玻璃酒杯還算是玩意兒,與金銀器平起平坐。早期的玻璃酒杯在外飾上效仿金銀器,雕花、貼金、上色無所不盡,杯中的葡萄酒即便不是“較紅較紅”的,一眼望去也賞心悅目。畢竟,那是個尊貴如查理曼大帝這般都會親自巡視葡萄園的年代,上等葡萄酒是貴族的專屬。雖說以現在的技術指標來推測,那些葡萄酒的口感也許并不像盛放它們的酒杯外觀一般燦爛輝煌。
早年間的所謂“品酒”,理應是件比當今更需要唇舌間感受能力乃至想象力的事。貴族們透過雕花玻璃的折射暢想杯中自己領土的尊榮,底層民眾則只能捧著不透明的陶土酒杯試圖從土腥味中咂出更多葡萄的陽光。在那種條件下,在水中品出酒味兒倒真不是件完全不可能的事。公元初年,獸角是較普遍使用的酒具之一。現代人很難想象,早期教堂圣餐儀式上盛放葡萄酒的容器正是獸角。獸角作為“圣杯”在圣餐上的使用直到公元785年才被明令禁止,隨即取代它的是木制圣杯;又過了近400年,圣杯的材質改為金銀。木制的酒杯并非教會的專利,一種酷似現代扎啤杯的木制大酒杯曾在公元900年前后頗為盛行,而公元15世紀前后格外流行的則是一種皮革制成、形狀宛若帶把手的筆筒一樣的酒杯。這種堪稱非凡極其罕見的酒杯被稱做“BlackJack”,“Black”意指其黑色皮革襯里,“Jack”則暗示杯子的材質仿佛當時弓箭手的皮質輕護甲。16世紀則是葡萄酒杯形制與名稱大發展的恢宏時代,當時歐洲風雅眾生們在這些瑣碎名詞上的創造力不亞于當年的樽、觴、盅、斗、酌、觶等等。
然而,這些名詞都只描述了酒杯的大小與材質,與如今紅葡萄酒、白葡萄酒各自享有自己分工明確的酒杯不同,當年的紅白葡萄酒們恰如共享一個食盆和出入洞口的大貓小貓。的例外是香檳,自1663年起,香檳就擁有了自己的專屬酒杯。但這種名為“Coupe”的香檳杯與如今流行的“笛狀”(Flute)香檳杯完全不同,杯體呈扁平碗狀。用現代的“冰激凌杯”來比喻它較為貼切:不僅因為形狀相似,而且因為早期香檳流行偏甜的口感,有時甚至還會在其中加入一些糖漿作為甜點。能盡快令氣泡散光、突現出香檳甜美香味的“Coupe”杯正好符合這種需要。
“Coupe”香檳杯算是有一段“高腳”,但與現代葡萄酒杯相比還是要粗短得多。直至18世紀中期,簡單、筆直的杯腳才開始成為時尚。也正是在這一時期,空心的螺旋杯梗(AirTwistStem)出現,現代葡萄酒杯的雛形基本形成。只是當時酒杯的容量很小,與如今動輒12~20盎司、大至34盎司的葡萄酒杯相比,幾乎只是繡花針。制造商們真正開始為不同類型的葡萄酒生產酒杯套裝,是在工業革命以后。18世紀中后期,玻璃變得更容易生產而且造價低廉,幾乎一夜之間人人都可以負擔得起玻璃酒杯,而且是成套購買。
所謂“套裝”總得有個由頭,單一重復的一串杯子總是誘惑力有限,但好在這是一個“牛頓”們輩出的時代。除了那個蘋果,牛頓較為后人熟知的逸事還包括他在房門上為家里大小兩只貓各依尺寸開的兩個貓洞。所謂“牛頓的貓洞”,曾經被視為“大天才腦筋進水”的范例;但當統籌學和各種經營管理學大行其道之后,這兩個貓洞又被視為“分流統籌”的典范。無論哪種說法更有道理,在那個大機器剛熱火朝天的年代,更多的“后牛頓”天才肯定是愿意多造出些貓洞來刺激需求。19世紀,玻璃杯生產商開始依照紅葡萄酒、白葡萄酒、香檳、冰酒等不同酒類設計制造出不同形狀的酒杯組合,這股浪潮很快升級演化為根據不同國家以及各國的不同葡萄酒產區,或是根據不同的葡萄品種一對一設計葡萄酒杯,而且其中的高端系列上升為手工制作的水晶玻璃。這其中較典型的廠家當屬奧地利的Riedel。1961年,Riedel展出針對不同產區風格葡萄酒的酒杯,就此宣告“內容決定形狀”的葡萄酒杯設計理念。其較的“Sommelier”系列在1973年推出,全系列共40種葡萄酒杯,依照葡萄酒的種類、葡萄品種、產區甚至等級,從杯身形狀到大小都做了不同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