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古代的時候,酒就被賦予了很多種功能和用途,一是祭祀,二是宴請,三是慶功犒賞、會盟結社,四是壽慶婚宴,五是用作藥劑治病、解毒或當做健身補品,六是用作調料除膻去腥,其中大部分至今仍被人們沿用。
但古人喝酒為講究,講究酒德和酒禮。早在周朝時,就曾經專門頒發中國部禁酒令《酒誥》,要求有官守、有職業者只能在祭祀時飲酒,但也不能超量,更不能喝醉。
而在明朝時,人們認為喝酒本身并無過錯,關鍵是“有所禁而不淫”,因此,他們順理成章地強調飲酒方式的重要性,順性、適量等恰當的飲酒方式,可以升華人們的感情,避免出現不理智的舉動。
不僅如此,古人對飲酒的對酒之人、時間、場合和方式等都很講究,認為好的喝酒之人,應該是風度高雅、性情豪爽、直率的知己故交,佳的飲酒場所是花下、竹林、高閣、畫舫、幽館、平疇、名山、荷亭等地,而佳的飲酒時節是清秋、新綠雨、雨霽、積雪、新月、晚涼等富詩情畫意之時。
飲酒之時,為了烘托氛圍,提高興致,人們往往還聯吟、清談、焚香、傳花、度曲、圍爐等,但為避免喝酒的時候發生不愉快,禁止苦勸、惡謔、噴穢、爭執、裝醉、徹夜飲酒等,酒喝得差不多的時候,還可以依韻賦詩,或相邀散步,或欹枕養神,或登高,或垂釣,或投壺等,算是酒后的放松吧。
我們司空見慣的飲酒,在古代竟然有這么多的學問和講究,難怪古人曾經感慨:飲酒,非飲食之事,乃文化之事也。同時古代飲酒多講究場合,多選擇風度高雅的時間場合飲酒,如春游、雪天之時,飲酒嬉樂,趣味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