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莊不參與期酒品嘗是很愚蠢的。公眾需要信息,媒體需要盈利,再加上名莊通過期酒銷售這一模式的根深蒂固。正因為如此,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嚴格規定品嘗期酒及公布分數的規則。
期酒品嘗是一件很棘手的事情。波爾多期酒周期間,我們經常提到酒莊為了提前售酒而不惜讓大家品嘗尚未成型的酒是多么地不負責任,可是這種不負責任也體現在一些記者身上,憑著他們對酒有限的認知,頂著自封的“專家”頭銜,在大環境的驅使下,成為不負責任的酒莊的幫兇。
從經濟角度來說,酒莊不參與期酒品嘗是很愚蠢的。公眾需要信息,媒體需要盈利,再加上名莊通過期酒銷售這一模式的根深蒂固,杯葛期酒根本是不現實的。然而,正因為如此,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嚴格規定品嘗期酒及公布分數的規則,我認為最公平的做法仍然是對具有可比性的葡萄酒進行盲品比較。
并非所有的期酒樣酒都含有壓榨酒,一款不含壓榨酒的樣酒與其他樣酒比起來,酒體會稍顯單薄,有可能因此被評低分,這也是為什么我們在品嘗前應當要求酒莊提供成品酒,如果不是成品酒的話,酒莊應當事先說明,同時,媒體也有責任向公眾傳達這一關鍵的信息。如果記者拒絕接受盲品,或者更愿意當著莊主的面在酒莊品酒,又或者情愿在家品嘗那些酒莊為他個人準備的樣酒,他也必須加以說明。
此外,如何評分也是一個問題。拒絕打分是很難的。當一款酒上市時,公眾需要一個參照標準來幫助他們決定是否購買,分數便是一個最通用的標準。對那些才剛進入橡木桶陳釀的酒樣該如何評分?最理想的情況下,一個至少能做到評語精確的酒評人把他嘗到的所有酒樣按等級歸類就足夠了。我們可以把相近等級的酒歸為一類,但要把同類下的所有酒進一步排名,在這個階段根本是不可能的。
然而媒體間的競爭意識導致了一些很荒謬的評分:要么每款酒的打分都精確到一分兩分,要么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差別極其微小,使得很多家名莊各年份的分數都差不多,這樣的評分毫無意義也不具備可信度。另外,究竟什么時候宣布評語和評分呢? 這一點上,我的很多同行都急不可耐,這頭剛嘗完一款酒那頭就立即給出一個所謂公平的分數,要知道,僅憑一個酒樣就打分是很不負責任的。只有在品嘗完全部有可比性的葡萄酒,
現在一邊品酒一邊在網絡上公布分數的做法越來越普遍,人人都想趕在別人之前爆料。這種做法使我們的行業受到了質疑,我建議公眾不要輕易相信這些含糊其辭信心不足的草率評論。至于那些絲毫沒有責任心的酒評人:例如給非成品酒打分的記者,又或者是遠坐家中只根據“門徒”的匯報便敢把一眾佳釀貶得一錢不值的酒評人,就更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