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史上去追尋那些酒往事,可是件較為專業的活兒,非但考究史學功力,更對概括能力提出超高要求。幸虧,我的概括能力強于史學功力,迫使我能從浩茫的史海里,撈取幾葉扁舟,拼出一艘貌似壯觀的風情船。讀者們若不懷疑我采摘乏術,就跟我睹幾眼史上的酒風情。
每個朝代都有風情在眼前,本著突出特點不重復的原則,我動用以偏概全的手段,為諸位看官獻上一盤“大豐收”。
酒在夏商時代,應該算奢侈品,普通百姓參加祭祀活動時,尚能沾沾酒,平時既喝不起也買不到,酒僅特供貴族和上層人物享用。酒風呈兩個極端現象,灌死的灌死,渴死的渴死,很是不平衡不公道。這樣的酒風,造就了荒淫無度的酒色之徒。禹的預言沒出朝代就在夏朝得到應驗,當王位傳到夏桀屁股底下,他往死里造往死里喝,竟然派人開鑿大池,注滿美酒后泛舟取樂,結局很悲催,讓商湯給滅掉了。
因為這個,夏桀榮登因酒亡國的君主榜首。商湯傳到紂王,他并未吸取前朝君王的教訓,有過之而無不及地制造“酒池肉林”,并成為漢語詞典的保留條目。他不理朝政,卻很酒很暴力,換來的自然是江山更迭,他用丑惡事跡再次驗證了禹的預言。
來到周朝,周天子借鑒殷商酗酒亡國的教訓,對飲酒實行嚴格控制,頒布史上第一部禁酒令《酒誥》。明文規定:王公諸侯不許非禮飲酒,老百姓更是不準聚眾酗酒,要有節制有界量。可以說,當時酒風內斂純正。周朝專門設立“酒正”官職,負責釀酒和用酒的事宜,并根據酒體形態、醞釀時間和酒事用途,劃分出等級分明的若干類酒。一叫事酒。專指即釀即用的新酒,一般度數很低,只為把該用酒的事應付過去。二叫昔酒。這是提前釀好供平時飲用的酒,度數較高,用于達官貴人喝著玩。三叫清酒。它要求“冬釀夏熟”,度數更高些,通常用于祭祀類的重要活動。這樣的分類,在今天看來沒啥意思,但在周朝已經破天荒了,應當向“三酒”頒布者致敬。
周朝率先把酒活動引入“禮”機制,培樹了等級森嚴、人倫嚴格的套餐式規則,主賓如何敬酬互動,最權威人士坐在哪邊,以及酒的擺放位置等小細節,都做出具體的約束。禮和儀連在一起,誰若逆禮儀行事,準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中國酒文化中的繁禮縟節,就是從周朝開始的,影響了中國酒事幾千年。
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們很忙,天天鬧著割據與兼并,喝杯小酒只為解乏去憂,無暇專門拿酒說事,順其自然地沖破了周王朝禮制的束縛。上行下效,喝酒行為不再被無限地上綱上線,回歸到平常又普通的生活形態。愛喝即喝,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人們可以自由選擇場合與方式,追求喝酒帶來的最大快慰。這個時期特殊的人文社會環境,出現了高層的酒會,亦可稱為酒聚會、酒會議,并被賦予特殊的職能,充當媒介平臺,擔綱國與國、諸侯間的溝通公關作用,完成外交使命。
“魯酒薄而邯鄲圍”的典故即為明證。楚宣王會見各路諸侯,魯國恭公來得最晚,而送上的酒也最淡薄,楚宣王很不高興,對魯王提出批評教育。魯恭公毫不示弱,兩人話不投機不歡而散。就為這壇子薄酒,楚宣公竟然意氣用事,聯合齊國對魯國發動了一場戰爭。梁惠王趁火打劫,把趙國邯鄲圍困多日。本來沒趙國的酒事,卻惹上滿身酒糟味,真是倒大霉了。
秦朝的酒風,介于前后兩個朝代之間,處于兩邊靠的境地,沒必要單獨成段。
漢朝人對酒普遍抱有好感,酒已成日常生活中的通用飲品,也是社會活動和禮儀交往的信使。人們迎賓送客、婚葬嫁娶、議事聚會等等,都離不開酒當陪襯,有時候酒甚至能當主角。漢朝初期的法律禁止民間聚會飲酒,地方官府擴大禁酒范圍,引起民眾反感和抗議,為此漢宣帝專門下詔書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