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頭條酒業大咖老楊頭說酒的一篇文章,說潘長江是酒水行業亂象的犧牲品。拜讀之后,不由得有些話要說。
俺的觀點是:沒有誰是酒水行業亂象的犧牲品,而是妄想渾水摸魚的一份子。
酒水行業之亂,和有沒有直播帶貨毫無關系。亂是酒水行業的一大特點,屬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病。在直播帶貨沒有出現的從前有,只不過直播帶貨出現之后直接暴露在世人面前。
馬克思都說過,“資本如果有300%的利潤,他就敢犯任何的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每個人都是一樣的,面對巨額回報,說不動心都是謊言。藝人下海直播帶貨這件事情,極大地發揮了藝人的優勢,又避開了其劣勢,規避了投資風險。
所以藝人下海經商是正常事情,藝人下海直播帶貨也無可厚非。
第一個,邀請藝人直播帶貨的操作者看中的就是藝人的知名度,有炒作價值,容易吸引韭菜自動進入直播間。這和商家愿意找明星代言產品是一樣的,明明知道明星代言有一定風險,但是可以立竿見影吸引眼球,商家依然趨之若鶩愿意付錢。
第二個,一般而言,藝人說話的藝術都是有的,在屏幕面前可以各種表演而不感覺到尷尬。這是長期的表演鍛煉而來,非一般人可以比擬的。再加上因為名人似乎都具有一定公信力,他們打call帶貨更容易被韭菜相信,收割起來比較省力省心效果好。
第三個,藝人長期從事表演工作,在經商辦企業方面,很多人是不擅長的。因為經商而遭遇財務危機的藝人不少。邀請藝人直播帶貨的操作者要給藝人價值不菲的坑位費,這就直接避開了一些藝人不擅長經商的短板,又讓他們完美規避了自掏腰包創業的風險。
所以,藝人直播帶貨這件事,本身就是藝人和操作者之間周瑜打黃蓋,一個愿打一個愿挨的自愿合作關系。不存在誰勉強誰的問題。雙方因利而起意,因利而合作。
直播帶貨完全是自愿,與酒水亂象何干?
酒水行業的確是亂,直播帶貨賣的酒更亂。但是再亂,也不會亂到強迫誰去直播帶貨的地步。一個想賣酒,一個想賺錢,法律又不禁止,平臺不打擊,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是自愿的行為,從哪一方面來講,酒水行業都不應該為那些帶貨的藝人去背鍋。
要批評,只能批評一些所謂的藝術家,不知道愛惜自己的羽毛,見財起意、貪心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