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發布,“調香白酒”被剔除,有什么影響?對行業而言,是一次良性的大洗牌,有利于清理行業亂象。對消費者而言,消費權益可以得到很大的保障。
新國標的十大變化
新國標還在專業層面進行了一些新的糾正,具體細則,羅列如下。
01修改了標準名稱
按照推薦性國家標準清理復審工作具體要求和初步結論,建議將白酒系列產品標準全部整合為部分標準,并明確本標準為質量標準,不再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相關內容,從標準名稱中體現,新標準名稱修改為《白酒質量要求 第1部分 濃香型白酒》,標準代號仍然為GB/T10781.1。
02修改了濃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稱
濃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稱由“Strong flavour Chinese spirits”修改為“Nongxiangxing baijiu”,這讓“Nongxiangxing baijiu”成為專有名詞,尤其是“baijiu”音譯利于白酒作為與眾不同的蒸餾酒讓國外消費者認識其與其他蒸餾酒的不同。
03增加了引言
增加的引言部分,解釋了白酒在貯存過程中理化指標客觀變化規律,讓標準使用者更利于理解新標準中理化指標在一年前后不同的原因。
4 修改了濃香型白酒的定義
相對于老標準,新的濃香型白酒定義中強調了“濃香大曲”“泥窖固態發酵”“不直接或間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發酵產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質”。這一方面強化了濃香型白酒的傳統工藝特征,另一方面對添加劑和食用酒精的使用做了更加嚴格細致的限定,利于濃香型白酒規范發展。
05增加了酸酯總量的術語和定義
主要是為了解決貯存中酯類水解的問題而設定,將酸酯總量定義為“單位體積白酒中總酸和總酯的總含量”。
06調整了酒精度
新標準中高度酒酒精度范圍為(40%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范圍為[25%vol,40%vol],解決了原2006版40.1%vol~40.9%vol的酒精度空隙問題。
07修改了感官要求
在感官要求方面,新標準對高度酒感官要求和低度酒感官要求在“色澤和外觀、香氣、口味口感、風格”的相關描述進行了修改。
08理化指標增加了酸酯總量和己酸+己酸乙酯
根據濃香型白酒樣品的檢測數據,酸酯總量設置如下:酸酯總量(高度酒優級)≥35.0(mmol/L);酸酯總量(高度酒一級)≥30.0(mmol/L);酸酯總量(低度酒優級)≥25.0(mmol/L);酸酯總量(低度酒一級)≥20.0(mmol/L)。
己酸+己酸乙酯設置如下: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優級)≥1.5(g/L);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一級)≥1.0(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優級)≥0.8(g/L);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一級)≥0.5(g/L)。
09修改了理化指標
遵循濃香型白酒產品的酸酯變化規律,為保證產品質量水平,除酒精度和固形物外,自產品生產日期1年內(含1年)的產品,仍按總酸、總酯、己酸乙酯進行檢測和判定,自生產日期1年后的產品按酸酯總量、己酸乙酯進行檢測和判定。
10增加了酸酯總量和己酸含量的測定方法
增加了附錄 A 白酒中酸酯總量的測定方法和附錄 B 白酒中己酸含量的測定方法,更有利于執行者在實際測定時的操作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