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國家檔案館(Les Archives Nationales)是法國的一個國家公共服務機構,隸屬于文化部(Le Ministere de la Culture),負責收集、歸納、盤點、保存和修復一系列檔案,包括國家中央政府檔案、巴黎公證人檔案以及涉及國家利益的私人團體檔案等。
圖片來源:www.archives-nationales.culture.gouv.fr
最初的國家檔案館是在法國大革命(Revolution Francaise)期間創建的。法國在此之前并沒有收集所有政府檔案的中央機構,只有一些特定機構會儲存相關檔案。1790年9月12日,國民議會(L'Assemblee Nationale)將該檔案館命名為國家檔案館,并規定其職責為“將所有涉及建立國家機構、制定國家公權法律及各部門法律的法令歸檔”。
四年后,由阿曼德-加斯頓·加繆(Armand-Gaston Camus)起草的《7號梅西多法令》(La Loi du 7 Messidor)進一步定義了國家檔案館的角色——國家檔案的中央存儲機構,并明確了三項基本原則:國家檔案的集中化、面向公民的透明化以及建立國家檔案網絡的必要性。隨后,國家檔案館的工作逐漸步入正軌,革命時期丟失的中央檔案、巴黎地區教會的檔案、扣押的移民或罪犯的檔案都逐漸收回。
阿曼德-加斯頓·加繆(圖片來源:www.archives-nationales.culture.gouv.fr)
1808年,拿破侖一世(NapoleonⅠ)將國家檔案館暫時安置在擁有足夠空間的蘇比斯酒店(L'Hotel de Soubise),繁多復雜的政府檔案收集工作得以在這里進行,相關文件也得以合理保存并形成體系。此外,隨著檔案館的發展,其場館也向酒店周邊的建筑擴展,雇傭的工作人員也越來越專業。當時,甚至有學校推出了清點文檔的專業,以培養此類人才。1867年,檔案博物館(Le Musee des Archives)正式成立,許多備受關注的文件都在此展出。
蘇比斯酒店(圖片來源:www.archives-nationales.culture.gouv.fr)
1927年,羅漢酒店(L'Hotel de Rohan)也“參與”到了檔案收集的工作當中,巴黎公證材料自此有了歸宿。第二次世界大戰(World War Ⅱ)后,國家檔案館的職能進一步拓展,開始進行個人、家庭以及商業檔案的收集,巴黎地區的檔案館出現了飽和。面對數量龐大的卷宗儲存需求,位于楓丹白露(Fontainebleau)的前北約建筑在1972年被分配給國家檔案館。值得一提的是,楓丹白露檔案館的團隊致力于實現文檔儲存的現代化,尤其是電子檔案的開發。
羅漢酒店(圖片來源:www.archives-nationales.culture.gouv.fr)
1988年,國家檔案館接待與研究中心(Centre d'accueil et de recherche des Archives nationales,簡稱:Caran)在巴黎落成,這里匯集了此前位于巴黎瑪萊區(Le Marais)的多個閱覽室,專門面向公眾開放。
在國家檔案館接待與研究中心內舉辦的展覽 (圖片來源:www.archives-nationales.culture.gouv.fr)
盡管巴黎和楓丹白露檔案館在文檔收集方面發揮了重大作用,但由于二者皆已飽和,楓丹白露分館又相對偏遠,因此政府早在1995年便計劃第三個選址。2004年,政府選定在塞納河畔皮埃爾菲特(Pierrefitte-sur-Seine)建立第三個檔案館,并委任建筑師馬西米利亞諾·福克薩斯(Massimiliano Fuksas)負責設計建造。
塞納河畔皮埃爾菲特分館(圖片來源:www.archives-nationales.culture.gouv.fr)
2013年2月11日,這座歐洲最大的檔案館正式建成,時任法蘭西共和國總統弗朗索瓦·奧朗德(Francois Hollande)親自為其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