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起源及發展歷史如下。
1、漢代,今茅臺鎮一帶有了枸醬酒。《遵義府志》載:枸醬,酒之始也。司馬遷在《史記》中記載:建元六年(前135年),漢武帝令唐蒙出使南越,唐蒙飲到南越國(今茅臺鎮所在的仁懷縣一帶)所產的構醬酒后。
2、將此酒帶回長安,敬獻武帝,武帝飲而甘美之,并留了唐蒙飲構醬而使夜郎的傳說。這成為茅臺酒走出深山的開始,此后,一直作為朝廷貢品享盛名于世。
3、唐宋以后,茅臺酒逐漸成為歷代王朝貢酒,通過南絲綢之路,傳播到海外。
4、到了清代,茅臺鎮酒業興旺,茅臺春、茅臺燒春、同沙茅臺等名酒聲名鵲起。華茅就是茅臺酒的前身。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偈盛燒房將其產酒正式定名為茅臺酒。
5、清《舊遵義府志》所載,道光年間,茅臺燒房不下二十家,所費山糧不下二萬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清代詩人鄭珍詠贊茅臺酒冠黔人國。
6、1949年前,茅臺酒生產凋敝,僅有三家酒坊,即:華姓出資開辦的成義酒坊、稱之華茅;王姓出資建立的榮和酒房,稱之王茅;賴姓出資辦的恒興酒坊,稱賴茅。一九五一年,政府通過贖買、沒收、接管的方式將成義(華茅)、榮和(王茅)、恒興(賴茅)三家私營釀酒作坊合并,實施三茅合一政策-國營茅臺酒廠成立。
7、1996年,茅臺酒工藝被確定為國家機密加以保護。2001年,茅臺酒傳統工藝列入國家級首批物質文化遺產。
8、2006年,國務院又批準將茅臺酒傳統釀造工藝列入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并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
9、2003年2月14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茅臺酒實施原產地域產品保護。2013年3月28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準調整“茅臺酒”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名稱和保護范圍。
10、2019年6月12日,茅臺集團董事長李保芳宣布6月30日前停用國酒茅臺商標。2019年6月29日起正式更名為貴州茅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