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經中國專賣總公司測量,酒精濃度為52.8度。
1953年,國家實行專賣管理之后,采用酒精計測量酒精濃度。但由于當時的操作者不太熟悉這些儀表,只用酒精計測量卻未校正溫度,因此測量結果是53度左右。以此為依據,茅臺酒的酒精濃度一直按55度左右的標準出廠。
1957年,在貴州省工業廳的指導下,曾勾兌了53、54、55幾種不同濃度的茅臺酒樣品,經品評認為55度的香味最好,所以就沒有改變。
1963年6月,在廣西南寧外貿座談會上,又對幾種度數的茅臺酒樣品進行嘗評對比,多數人還是覺得55度的最好,于是在1964年輕工部備案的茅臺酒標準草案第四次修訂稿中標注的茅臺酒酒精濃度為:在攝氏20度的溫度下,酒精含量為54—56度。
但是,出口的茅臺酒以及外交用酒的度數并不都是那么高。1958年,應外交部門的要求,茅臺酒廠代表在出席全國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在上海召開的“全國酒類出口專業會議”期間承諾,出口的貴州茅臺酒酒精濃度降為52—53度。
此后多年,出口茅臺的酒精濃度并不十分穩定,20世紀70年代初出口日本的某批次的葵花牌茅臺酒,日方檢測的酒精含量為55度。
1975年開始,在出口的飛天牌茅臺酒上首先標明了酒精濃度,采用國際通用的標注53%VOL。此后,飛天牌貴州茅臺酒的標準度數一直是53度。
1987年,內銷的五星牌貴州茅臺酒的酒精濃度由55度過度到54度,從1988年5月起,也統一為53度。
1989年,為順應市場需求,茅臺酒廠試制成功39度茅臺酒。
1991年,貴州茅臺酒新開發產品43度通過省級鑒定,同意投產。
1992年,38度貴州茅臺酒上市。
1994年12月6日,在全國名優酒復查評比會上,53度、43度、38度茅臺酒名列國家名酒第一位。
1997年7月22日,首次包裝30年、50年茅臺酒,均為53度。同日,33度的茅臺酒首次包裝上市。
1997年8月7日,33度貴州茅臺酒在貴陽市通過省級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