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的時候,《央視財經》報道了茅臺鎮“年份酒”亂象:假“年份酒”泛濫,價格混亂年份隨意標。號稱30年的年份酒,標注1499元/斤,最終售價300元。部分商家只放幾滴老酒,就將整瓶酒的年份標高,不是真正的年份酒,甚至有商家直接在包裝盒上虛標年份。
8月29日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以市長為組長的仁懷市白酒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場監管、公安、綜合執法、稅務、消防等多部門組建工作專班,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4個月的專項整治行動。
除了這市面上的現象,是還有市面原因呢?那就是茅臺年份酒雖然好,但其實不適合收藏,為什么?
1998年「80年」年份酒
因為年份酒整體出廠價高,透支了升值空間。加上口感已經十分醇厚,繼續收藏,酒質提升不明顯。而且太貴,買的人少,價格也就起不來。(如果你是沖著包裝來收藏的,當我沒說)
“80年”、“50年”、“30年”、“15年”年份酒都用不低于15年的基酒,按照對應年份的茅臺酒口感勾調而成,讓茅粉不用花費大量時間等酒質熟化,也能享受到同等年份口感的茅臺酒。因此,茅臺研制年份酒的目的在于喝,而非收藏。
和“80年”相比,其他年份酒的價格顯得“親民”很多,留有了一定升值空間。但由于年份酒飲用屬性太重,升值表現依然不夠突出。
收藏茅臺酒,盡量遵循相對稀缺、價格別太高、認可度盡量高的原則。這類茅臺酒能吸引更多粉絲收藏,從而持續穩定的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