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文化是中華民族飲食文化的—個重要組成部分。酒是人類最古老的食物之一,它的歷史幾乎是與人類文化史一道開始的。自從酒出現之后,作為一種物質文化,酒的形態多種多樣,其發展歷程與經濟發展史同步,而酒又不僅僅是一種食物,它還具有精神文化價值。作為一種精神文化它體現在社會政治生活、文學藝術乃至人的人生態度、審美情趣等諸多方面。在這個意義上講,飲酒不是就飲酒而飲酒,它也是在飲文化。
中國酒文化所體現的是一種高層次物質需求或精神需求。根據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人類只有當生存需要得到保證以后才會去追求酒類消費。所以酒類消費所蘊含的是一種高級物質享受或精神享受,是一種文化價值為基礎的“感性商品”,因此詩詞創作不計其數。
中國酒文化的含蓄性和約束性。由于中國酒文化受儒家倫理道德的影響,形成了以“酒禮”、“酒德”為主要內容的儒家型酒文化思想,把酒當作是禮儀的象征,飲酒活動是人們學禮、施禮,進而達到人、天合一的一個重要途徑。因而,孔子曾提出酒德是“唯酒無量,不及亂”,即飲酒的多少各人不同,沒有具體數量的限制,但飲酒之后要保持神志清醒,不放蕩形骸,否則便是無酒德了。
《自遣》
唐·羅隱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來明日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