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戰國兩個時期合稱東周,從公元前770年平王東遷以后,東周開始,周王室開始開始衰微,成為名義上的王。
春秋、戰國時代雖然戰亂頻繁,卻是中國文化最燦爛的時期。其間涌現出很多影響深遠的思想家、哲學家,如孔子、孟子、老子、莊子、列子、韓非子等,他們像璀璨的星辰,為中華民族增添了無限的光彩。
春秋、戰國時期經濟的發展,推動了科學技術的進步。農民“早出暮歸,強乎耕稼樹藝,多取菽粟”,使社會生產力有了很大提高,物質財富更為豐富,這就為酒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物質基礎。
酒的大量生產,在某種程度上促進了人們的生活和生產,酒滲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不僅是人們的飲用品,也是社會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司馬遷在《史記.刺客列傳》中談到著名的刺客荊軻:“嗜酒,日與狗屠及高漸離飲于燕市。酒酣以往,高漸離擊筑,荊軻和而歌于市中,相樂也。我們仿佛看到兩個酒鬼,在酒館中放浪形骸,借用杯中液體澆心中塊壘。
在春秋戰國時期的不少書籍里,都有從不同角度對酒的記載。<論語》中有“有酒食,先生饌”,是說酒食用以敬長。還有“惟酒無量,不及亂”,要求飲酒有度。《孟子》中有“博弈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是說飲酒忘親,是不孝的行為。
特別是屈原的《九歌》中有“奠桂酒兮椒漿”的詩句。也就是說,祭奠、獻禮要用最美的酒。《詩經.國風.女曰雞鳴》中說:“弋鳧與雁,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這說明,人們一旦有了收獲,就會飲酒慶賀。
《禮記.玉藻》中有“凡尊必尚玄酒,唯君面尊,唯餉野人皆酒,大夫側尊用模,士側尊用禁”,這時候不僅人分等級,就是飲宴喝的酒也要有等級之分,不可僭越。《春秋緯》中有“酒者乳也,王者法酒旗以布政,施天大業乳以哺人。
麥陰也,黍陽也,先漬曲而投黍是陽得陰而沸,故以曲釀黍為酒”,這說明人們已經掌握了最基本的釀酒方法。呂不韋的《呂氏春秋》有“肥肉厚酒,務以自強,命之日:爛腸之食”。驕奢淫逸,過于享受,自然就會爛腸,敗壞事業。
從這些記載中我們不難看出,酒不僅僅是喝的飲料,它還被賦予了更多的文化使命。酒不僅是飲宴過程中的重要食物,也是祭祀皇天上帝、祖宗以及溝通感情的介質,特別是酒已經成為重要儀式上表達情感必不可少的敬獻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