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微酒團隊
編丨古德白
今日,微酒記者獲悉,國酒茅臺營銷公司文件發布了《關于追究昆明某公司等單位違約責任的通報》,這是繼4月5日微酒報道《突發丨24家經銷商被罰!暫停業務辦理、扣減供應量……茅臺向細節管理要穩定》茅臺處罰20多家經銷違規的又一次出擊。根據通報,茅臺將要求經銷商加強銷售渠道管理和服務,如再次發生類似違約行為,將嚴肅依約追究違約責任。
關于追究昆明某公司等單位違約責任的通報
各經銷商、各省區:
近期,公司人員在市場調研和考察過程中,查實了部分經銷商在日常經營中存在違約行為,具體情況如下:
一、違約商家及違約情況
據通報,昆明、麗江、玉溪三地區共有4家單位存在銷存數據不符、大部分產品銷售去向不明、損害經銷合同約定的經銷商業模式和經銷秩序。
二、處理決定
以上4家經銷單位其行為違反了經雙方簽訂的《〈專賣店〉合同書》的約定條款及相關規定,據2017年《國酒茅臺(專賣店)合同書》第二十三條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約定,經國酒茅臺(貴州仁懷)營銷公司研究決定追究上述單位的違約責任如下:
1、通報批評;
2、扣減10%履約保證金;
3、扣減5%合同供貨量;
4、自通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并向省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整改報告中須提供能夠保障其正常經營的有力措施,如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提出的措施不能保障專賣店正常運營,我公司將不予恢復茅臺酒業務辦理及不再續簽2018年合同。省區自通報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復查整改情況,并將整改資料簽字蓋章移交渠道管理部備查。
希望各經銷單位引以為戒,嚴格遵守合同約定及相關管理規定,加強銷售渠道管理和服務,如再次發生類似違約行為,我公司將嚴肅依約追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