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佳物,世間美酒,都應當給強者以優先選擇權,而后才能傳至眾人。崇尚強者,供奉強力,敬詭秘難解而遠之。古老的為人處事經驗智慧其實一直都靜默流淌在我們的血脈和基因里。在人類社會早期,物質、醫療條件極為落后,天地自然萬物的任何響動都會給人類帶來傷痛乃至生命威脅,于是尚處于蒙昧狀態的先民們常常會不自覺地把自己不能理解與無法駕馭的自然體或自然力加以人格化,認為它們本身具有生命和意志,加以膜拜,從而形成了自然崇拜。
萬事萬物都可以成為自然崇拜的對象,而先民們崇拜自然觀念的直接行為便是將那些可能會給他們帶來危險的事物供奉起來,進貢以美酒、禱告以虔誠。在這些被祭祀、供奉的對象中,有上天、幽冥等抽象的對象,也有風雨雷電、水火等自然現象,更有山石樹木等自然之物。
以酒敬奉萬物,其中以上天為最大。直到今日,各民族都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地保留著祭天習俗。“酒者,天之美滌也”,祭天用酒的習俗與酒的起源一樣久遠,并且在長期的發展中,逐漸成為定點定時的祭掃,具有濃厚的宗教意味。至清代以來,祭天活動逐漸規范化和神秘化,麗江地區的納西族,各個村寨都有固定的祭天場,其間的每塊石頭、每根樹枝都是神的化身,不得隨意觸動。祭天必須由東巴(巫師)主持,祭品一般是肉、米、飯、酥理瑪(納西族特色的酒)各一碗,整個祭祖活動都是在東巴念經的莊嚴、肅靜氛圍中進行的。類似的活動在各個地區、各個群眾中都不同程度的保留著,除形式略有區別外,其目的是一致的,即祈求四季和順,豐衣足食,其祭品因地域環境不同而不同,但是,有一點是相同的,祭天缺酒不可,而且,祭天的酒必定是當地生產的最好的酒。
除天地之外,自然現象和事物也在酒祭對象的范疇之內。鄂倫春族非常崇拜火神。每年農歷除夕晚上,家家戶戶都要點上一堆篝火,并供上酒肉。初一早上,還要對灶火磕頭,祈求保佑。平時,每當吃飯時老人們都要首先向火里投點食物或灑幾滴酒,表示供奉。而在山地和森林中成長起來的民族,樹木、森林及其它植物深刻地影響著他們的生產、生活乃至意識形態,因而樹木崇拜是十分普遍的現象。在彝族社會中,村寨有共同祭祀的龍樹,家族又有獨立供奉的神樹,他們每年定期釀酒煮肉,舉行盛大的祭祀活動,男女老幼飲酒歌舞。拉祜族人供奉的是各村寨后森林中一棵高大的栗樹,他們向神敬獻美酒,主祭人在祭祖時,面對栗樹,含一口酒,再向四面噴酒,其意為邀請天上地下、東西南北的鬼神一同來享用美酒佳肴。
天地萬物皆醉此杯中,也算是一種古樸的浪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