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識產權糾紛案中,侵犯肖像權的案件很常見,但因為一幅商標漫畫而被起訴侵犯肖像權的卻不多見。《中國酒業》雜志了解到,最近,江陰市棋王酒業有限公司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而原告則是被尊稱“棋圣”的中國圍棋界泰斗級人物聶衛平。
(涉案商標)
“棋王”侵權“棋圣”?漫畫商標引發糾紛
江陰棋王酒業有限公司方面表示,“棋王酒業”的董事長顧志剛是位象棋迷,從小跟父親學棋,后來進入酒行業,贊助過很多象棋和圍棋比賽,其經營的酒水也用了“棋王”這樣有著鮮明特色的名字。
也正是因為喜歡棋,并且經營的酒水有“棋”的烙印,才引發了這場訴訟。棋王酒業董事長顧志剛告訴記者:“浙江一位圍棋圈內人士知道我喜歡贊助棋類比賽,經營的酒也非常有特色,于是去年熱心地為我牽線搭橋,讓我與‘棋圣’聶衛平以及與其關聯的經營團隊(聶棋圣源(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接洽,商討合作事宜。”結果雙方沒有談妥合作,聶衛平方面還發現“棋王”系列酒中有兩款所采用的漫畫商標與聶衛平形象比較接近,于是懷疑棋王酒業利用聶衛平形象牟利。
去年10月,聶衛平方面的聶棋圣源(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將棋王酒業告上法庭,起訴棋王酒業的漫畫形象侵犯了聶衛平肖像權,索賠金額逾百萬。今年4月15日,顧志剛接到了北京互聯網法院的傳票。案件原定于今年4月27日開庭,不過因為管轄權等方面有異議,庭審時間被延后。
“棋王”:參照自己形象所畫,并非“山寨”聶衛平
對于這場官司,棋王酒業方面認為有點“冤枉”,他們表示,怎么也沒想到會因為一幅漫畫商標侵權聶衛平。顧志剛告訴記者:“棋王酒業公司2015年正式注冊成立,當時我們公司的形象設計師就創作了5副漫畫,我在其中挑選了一幅注冊成了商標。”
(江陰棋王酒業有限公司向《中國酒業》記者展示的相關證明)
對于注冊為商標的這幅漫畫是否參照著聶衛平所畫,棋王酒業董事長顧志剛表示:“肯定不是這樣。我們的產品很少走高端路線,商標當然要對普通人有親和力。引發訴訟的這幅商標漫畫就是一幅大眾臉,是我們公司的設計師參照我的個人形象后,進行的抽象創作。何況‘棋王’酒又不是僅僅針對圍棋客戶,我也犯不著用聶衛平的形象。”顧志剛在接受采訪時甚至“放言”:“你拿著這幅漫畫到街頭問100個路人,如果有51個人都說一看就是聶衛平,那么肯定就是我侵權了。”
雙方已難達成調解
棋王酒業方面表示,被起訴后,顧志剛最初的想法也是和解,因為聶衛平是圍棋泰斗,很多人都非常敬仰。顧志剛提出可以贊助聶衛平道場的一些活動,或者出錢成立公司,對方只需要提供聶衛平形象就可以共同參股。但都被聶衛平方面拒絕。
目前,顧志剛表示“已經沒有了和解的心思”,他覺得堅決不能接受肖像侵權的說法,“關鍵是我們的名譽,而不是錢的問題。”顧志剛表示。對于這場官司的前景,顧志剛表示比較有信心:“僅僅一幅頭像漫畫,戴了個眼鏡,怎么能非要說就是聶衛平呢?那么是不是每個戴眼鏡、稍微有點胖的人都可以來起訴我侵權,要我賠償上百萬?”《中國酒業》雜志記者了解到,目前棋王酒業已經停用了涉案商標并下架了相關產品。
聶衛平方面:只想要一個公允的結果
5月27日,《中國酒業》記者與原告聶棋圣源(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取得聯系,聶衛平方面告訴《中國酒業》記者,目前棋王酒業提出的管轄異議被駁回,法院會另行安排開庭時間。聶衛平方面還告訴《中國酒業》記者,正式立案前也有調節環節,但是法官打對方電話聯系不上。如今,聶衛平方面表示只想要一個公允的結果,希望棋王酒業方面公開道歉,賠償在判決基礎上可以商量。
侵犯肖像權的案件的確很多,但多是照片等,因為漫畫而侵犯肖像權的事情很少見。因為漫畫侵犯肖像權確實比較難界定,除非漫畫明確指向全國人民熟知的公眾人物,從而達到使公眾混淆,誤導公眾的效果。以這起訴訟來說,聶衛平符合“全國人民熟知”這個條件,但還要漫畫跟聶衛平所有特征一一對應,才能認為構成侵權,這方面有一定難度。
(江陰棋王酒業贊助棋類相關比賽)
有專業人士表示,“商標使用權人雖然名稱中帶有‘棋王’,有混淆之嫌,但沒有明確是什么棋,包括聶衛平被尊稱‘棋圣’,而非棋王,要認定商標侵犯肖像權,還需要聶衛平方面進一步的舉證”。《中國酒業》雜志了解到,江陰棋王酒業贊助過不少棋類比賽,除圍棋外,象棋、國際象棋都有涉及。其主營產品也涉及圍棋、象棋、國際象棋三個類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