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報經濟觀察訊(陳維杰)近日,蘆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鄉鎮農村“三小”的專項檢查中,查處一起食品小經營店經營過期食品的案件。
農村地區人口分散,但逢“趕場”時間,農貿市場人群聚集,食品安全風險較大。此次“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小攤販)案件的當事人是一家位于鄉鎮農貿市場的小食品經營店,蘆山縣食藥監局對該經營戶經營過期食品的違法行為予以及時查處。該經營戶的行為違反了《條例》第八條第七項規定,依據《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食藥監管執法人員責令該經營戶立即改正其違法行為,并對其違法事實立案調查,按照一般程序作出沒收違法經營食品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截至目前,罰沒已全部到位。
食品安全無小事,店小責任大。“三小”條例實施以來,蘆山縣食藥監局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小攤販管理條例》(以下稱“三小”條例),加大對農村地區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小攤販的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力度,全縣共備案“三小”經營戶400余家。針對“三小”特點和易出現的風險隱患,蘆山縣食藥監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防食品安全紅線,死守食品安全底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進一步規范“三小”生產經營行為,嚴格執法,夯實食藥安全監管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