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白酒行業假酒一直猖獗,有酒之處就流傳著這句話“現在哪里還有好酒啊,都是用酒精勾兌的假酒!”
“酒精”加“勾兌”真的就等于“假酒”嗎?
現在,讓老酒圈小編和大家一起來好好扒一扒“酒精”、“勾兌”和“假酒”這個三概念的真相,讓你頭腦清晰,從此遠離錯誤的引導!
假酒:你們不知道吧?其實我是這樣生產的!
回溯歷史。1998年春節期間,發生在山西朔州地區的特大毒酒事件令人揪心。不法分子竟然用含有大量甲醇的工業酒精,甚至直接用甲醇制造成白酒出售,造成20多人中毒致死、數百人被送進醫院搶救。
可見“假酒”是直接由工業酒精或甲醇制造而成的!工業酒精是石油在催化劑和高溫條件下,裂化長鏈有機化合物而得到的乙醇,其中含有甲醇等一些有機有毒物質,對人體傷害極大。
工業酒精才是假酒的本源,不可以偏概全,提到“酒精”、“勾兌“就和“假酒”劃上等號。、
我們平時接觸到的真酒是以食用酒精作為原料的,這時,肯定有人有疑問,用食用酒精“造”白酒就合法嗎?
酒精:“我被‘冤枉’了多少年?!”
早在1956年制訂的《1956-1969年科學遠景規劃綱要》中,就已經了“酒精兌制白酒”的科研課題項目,這個課題在當時還與原子彈、氫彈和火箭并列在一個綱要內,說明了這對于國家的發展具有戰略性的意義。之所以這樣規劃,原因在于對糧食的節約,同時為了保障滿足白酒市場的供應。
了解當時的情況,在1955年,黃河以北糧食平均畝產只有150斤,黃淮之間只有200斤,而淮河以南也才只有400斤,這還都是兩季的產量。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通過無數次科研工作和“試點”實踐工作,采用食用酒精兌制的白酒,即“新工藝白酒”,也就是大家經常提到的“酒精酒”,應運而生。
食用酒精用于酒水釀造中,是完全合法的行為。原因有三:
食用酒精本身是從可食用的谷類、水果等含淀粉物質中提煉而來,達到食品級水平。
GB/T 20821-2007 液態法白酒,GB/T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也均允許以食用酒精為原料進行產品加工。
酒精配制工藝在國外也很普遍。比如白蘭地、金酒、威士忌等等。
那么,人們常說“這就是勾兌的,不是釀造的!”,“勾兌”,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勾兌:“我怎么躺著也中槍啊?”
“勾兌”這個詞原本僅僅是釀酒過程中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后來被人們將其和“假酒”、“酒精”捆綁在一起,演變成了一個貶義詞,在人們心里潛意識地認為只要是勾兌的酒就是假酒。這是一種誤解。用流行的話來形容“勾兌”的處境,真是躺著也中槍。
對于勾兌的概念,舉一個貼合實際的例子。酒本身是食品的一種,釀酒就如同做美食,當你在炒一道菜時,有時要同時用到多種調味品,比如醬油和醋一起使用才能達到你所要的口感。
對于釀酒而言,勾兌具有同樣的意義,將不同風格的酒勾兌在一起,才能使酒體協調、平衡,并烘托出主體香氣,以獲得更為出色的風味。
比如我們所熟知的白酒,在生產上就有“七分技術,三分藝術”的說法,這里的藝術,就體現在勾兌上。勾兌的另一個目的是為了使出廠的每一批產品都保持固有的風格,不會在口感上或者氣味上出現太大的偏差。
不僅僅是白酒,比如威士忌、白蘭地,以及葡萄酒也存在勾調的操作步驟。就拿葡萄酒來說吧,葡萄酒的品鑒本身就十分講求均衡感,單一葡萄品種所釀造的葡萄酒在香氣和口感上可能會出現不足之處,為了彌補這樣的失衡,優秀的釀酒師一般會選擇不同品種的葡萄酒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調配,為消費者打造出一杯更為均衡協調的葡萄美酒。
通過上面對于“假酒”、“酒精”和“勾兌”三個概念的解釋可以知道,酒精勾兌的酒不一定是假酒,在市場中,我們只不過會碰到“新工藝白酒”和“傳統白酒”兩種不同類型的白酒而已。
知識擴充
由于新工藝白酒和純糧傳統白酒極為相似,所以作為普通消費者,如果不通過科學手段,只憑借“民間”流行的感官手段,比如手搓、鼻聞的方法,其實很難做到絕對地鑒別。
真正有效地區分兩種白酒,可以通過觀察包裝上的產品執行標準和是否具有“純糧釀造”標識來進行判斷。
針對新工藝白酒,如果產品標注的執行標準是GB/T 20821-2007《液態法白酒》、GB/T 20822-2007《固液法白酒》等,而配料表中卻沒有食用酒精或標稱“純糧酒”,則該產品有以假充真嫌疑。
針對純粹傳統白酒,在2005年,行業內就出臺了《全國白酒行業純糧固態發酵白酒行業規范》,明確規定了只有完全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才能授予和貼印“純糧白酒”標志。
所以通過這兩種方法,消費者可以對這兩種產品加以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