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酒之人論酒,不可避免地會抱有一種先在觀念:世間誰人不愛酒?天下孰物不愛酒?這種“推己及人”的邏輯常常會導致一種看似自然而然實則有些站不住腳的邏輯:物我同一。既然我愛酒、貪酒、醉酒,那么,他人必然也是愛酒、貪酒、醉酒。既然人人都愛酒、貪酒、醉酒,那神仙鬼怪自然也不能免俗,同樣也得是愛酒、貪酒、醉酒。這邊是古往今來很多與酒相關的奇聞怪談、傳奇故事中內蘊的邏輯。
酒與鬼怪產生聯系,是出于人們樸素的“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簡單推論。而將這種樸素觀念進一步深化、傳播、固化的則是古代文人士子們筆下的種種傳奇故事,其中又以“寫鬼寫妖高人一等”的蒲松齡最為經典。
鬼怪與常人無異飲酒、生活,這是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經常出現的場景。在這些場景之中,人與鬼怪雜處,又時有同飲、共醉的情況。最典型的便是《聊齋志異·酒友》中記載的故事:“車生者,家不中貲。而耽飲,夜非浮三白不能寢也,以故床頭樽常不空。”故事的主人公之一車生嗜酒如命,且有夜飲的習慣。某天夜里,“轉側間,似有人共臥者,意是覆裳墮耳。摸之,則茸茸有物,似貓而巨;燭之,狐也,酣醉而犬臥。視其瓶,則空矣。因笑曰:‘此我酒友也。’不忍驚,覆衣加臂,與之共寢。留燭以觀其變。”發現有一只狐貍偷偷喝了自己的酒,還躺在了自己的床上睡覺,心中也是覺得有趣,于是就沒有驚醒狐貍,還為狐貍蓋上了衣服,然后繼續睡覺。
夜半酒醒,狐貍醒來時化作“儒冠之俊人”,一人一狐因酒結緣,相見恨晚,約定再飲。“促膝歡飲。狐量豪善諧,于是恨相得晚。”后來狐貍多次與車生共飲,為了報答車生與酒共飲之情,“狐曰:‘屢叨良醞,何以報德?’生曰:‘斗酒之歡,何置齒頰!’狐曰:‘雖然,君貧士,杖頭錢大不易。當為君少謀酒貲。’明夕,來告曰:‘去此東南七里,道側有遺金,可早取之。’”如此多次給車生指明發財門路。直到故事的最后“后生卒,狐遂不復來。”在車生死后,狐貍也再不出現,恰如鐘子期死后,伯牙不復彈琴,人與鬼怪之間亦有此等情誼,此番情誼正是緣起于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