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實在是妙,幾杯落肚之后就會覺得飄飄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會綻出笑臉;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會議論風生。再灌下幾杯之后,所有的苦悶煩惱全都忘了,酒酣耳熱,只覺得意氣飛揚,不可一世,若不及時知止,可就難免玉山頹欹,剔吐縱橫,甚至撒瘋罵座,以及種種的酒失酒過全部的呈現出來。
莎士比亞的《暴風雨》里的卡力班,那個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嘗酒味,覺得妙不可言,以為把酒給他喝的那個人是自天而降,以為酒是甘露瓊漿,不是人間所有物。
美洲印第安人初與白人接觸,就是被酒所傾倒,往往不惜舉土地界人以交換一些酒漿。印第安人的衰滅,至少有一部分是由于他們的荒腆于酒。
我們中國人飲酒,歷史久遠。杜康,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釀酒始祖”,《說文解字》載杜康始作秫酒。據民間傳說和歷史資料記載,杜康又名少康,夏朝人,是夏朝的第五位國君,夏后氏相的兒子。而后空桑造酒,酒成了中國的滴白酒。
尚書有“酒誥”之篇、諄諄以酒為戒,一再的說“祝茲酒”(停止這樣的喝酒),“無彝酒”(勿常飲酒),想見古人飲酒早已相習成風,而且到了“大亂喪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過從漢起就有酒榷之說,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課稅以裕國帑,并沒有寓禁於徵的意思。
酒很難禁,美國一九二零年起實施酒禁,雷厲風行,依然到處都有酒喝。一九三三年酒禁廢,直如一場兒戲。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強制。在我們中國,漢蕭何造律:“三人以上無故群飲,罰金四兩。”此律不曾徹底實行。事實上,酒樓妓館處處笙歌,無時不飛觴醉月。文人雅士水邊修禊,山上登高,一向離不開酒。名士風流,以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飲無度,揚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飲酒不是什么不很體面的事,真所謂“酗于酒德”。
“酒有別腸,不必長大”,語見《十國春秋》,意思是說酒量的大小與身體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壯健者未必能飲,瘦小者也許能鯨吸。
有人說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練出來的,不過有其限。古代傳說“文王飲酒千鐘,孔子百觚”,王充《論衡·語增篇》就大加駁斥,他說:“文王之身如防風之君,孔子之體如長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禮之人也”,何至於醉酗亂身?無論是“青州從事”或“平原都郵”,大抵白酒一斤或黃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頭昏目眩粘牙倒齒。惟酒無量,以不及於亂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
酒不能解憂,只是令人在由興奮到麻醉的過程中暫時忘懷一切。即劉伶所謂“無息無慮,其樂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謂“憂心如醒”,那份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價也不算小。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止,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語滔滔不,也許會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別人的隱私也當眾抖露出來。令人難堪的是強人飲酒,或單挑,或圍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萬計要把別人灌醉,有人訴諸武力,捏著人家的鼻子灌酒!這也許是人類長久壓抑下的一部分獸性之發泄,企圖獲取勝利的滿足,比拿起石棒給人迎頭一擊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聲嘶力竭的豁拳,在贏拳的時候,那一聲拖長了的叫,也是表示內心的一種滿足。在別處得不到滿足,就讓他們在聚飲的時候如愿以償吧!只是這種鬧飲,以在有隔音設備的房間里舉行為宜,免得侵擾他人。
古語所謂“花看半開,酒飲小醉”的趣味,才是令人低徊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