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縣人民法院就審理了一起中學生酗酒引發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件。
2021年8月5日是張某生日,張某遂邀請了幾位關系較好的同學前來慶賀,幾人喝了啤酒后又喝了白酒。
期間,同學李某喝得不省人事,李父將李某接回后,晚間發現李某臉色極差,遂將其送往醫院,后被醫院診斷為酒精中毒、酒精中毒性腦病等,醫院隨即向李某家人發了病危通知書,李某也被推進“ICU"進行搶救,經過幾天救治,李某總算脫離了危險。
出院后李父就支出的30000余元醫療費與張父進行協商,多次協商無果后,李某將張某及張父狀告到法院,要求張父賠償上述醫療費用。
最終經過三次調解,最終張父向原告支付了5500元醫療費。
案件雖然順利審結,但因過度飲酒對原告身心造成的傷害短期內卻無法抹去。
未成年人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經常飲酒容易導致大量問題出現:
一是影響大腦發育。
國內外研究發現,跟不喝酒的孩子相比,依賴酒精的未成年人海馬部位體積要小10%左右,也就是說經常喝酒可以改變大腦結構,造成退行性變化,嚴重的還會出現不可逆的損傷。
二是出現情緒失控。
研究人員針對12-15歲孩子進行比對發現,經常飲酒的孩子容易出現更多消極情緒,他們控制情緒的能力極低,焦慮、抑郁、暴躁的情緒要比常人多很多。
三是導致學習能力變差。
跟不喝酒的人群相比,經常喝酒的孩子大腦記憶力至少衰退一年半,嚴重的可能達到六年。
四是容易沖動、滋生犯罪。
有研究發現,經常喝酒的人群攻擊性更強,作出沖動行為的概率更高,也更容易犯罪。
責編 / 蒿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