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歐陽千里
酒業超級IP
近日,有酒企負責人向筆者透露企業正在打造超級IP單品,問我要不要給他們寫篇評論造下聲勢,筆者委婉的回絕了他。浮躁的當下,做事需要踏實,思考需要冷靜,而非人云亦云,前天打造爆款單品,昨天研究網紅單品,今天又摸索超級IP單品。
IP是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識產權,超級IP,指的是具有長期生命力和商業價值的跨媒體內容運營,比如說西游記、蝙蝠俠及超人等。它們是一種超級符號,是一種社交貨幣,更是一種可以跨平臺傳播(交易)的產品,總歸一句話,具備長期的生命力和商業價值。
如果把三個條件匹配到酒水行業,也會檢驗處哪些產品是超級IP產品,哪些是偽IP產品。
超級符號。見到的人都認識,沒見過的也知道,很多人理解為名牌,而且還是超級名牌。這種超級符號,絕非一蹴而就,曇花一現,而是經歷過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市場競爭依舊是超級品牌。
社交貨幣。產品除了其價值(功能)屬性以外,具備了某些可以分享(炫耀)的資本,它可以是一種情懷,也可以說是一種品質,甚至粗暴的歸類為炫耀。人生來孤獨,需要借助產品的社交屬性來標榜自己的品味或生活。
跨平臺傳播或交易。產品絕非小眾狂熱,也絕非某平臺專屬,當然它可以發跡于某平臺,但進化到超級IP以后可以實現跨平臺傳播,不限于微博、微信、論壇及紙媒等,產品亦可以實現跨平臺的銷售,不依賴于某平臺。
滿足以上一個條件的酒水產品卻有不少,但是同時滿足三個條件的酒水產品,貌似目前只有一個,那就是茅臺,而且僅僅是飛天茅臺。從跨平臺傳播或交易來看,它不論是從線下實體店,亦或是從電商平臺甚至自身的網站,均可以實現交易,其自身帶有流量及勢能;從社交貨幣看,茅臺因其價格及品牌塑造,讓茅臺成為“奢侈品”,在社交媒體的傳播具備了吸睛的屬性,不論圍觀者是捧還是貶;超級符號便更容易理解,茅臺在某種意義上講,就是高端白酒的代名詞,但凡接觸過酒的現代人都會對茅臺有所記憶。
回頭再來看,已經被媒體或企業定義為IP甚至超級IP的產品。
三人炫離開酒仙網、瀘州老窖,能夠實現跨平臺銷售嗎?回答,不能,因為它僅僅是一款由酒仙網打造的用于贏利的互聯網極致單品。
桃花醉、羋酒等離開各自電視劇的熱播,還能持續霸屏嗎?回答,不能,因為它僅僅是某IP影視劇的衍生產品,不具備歷久彌新的文化內涵。
對于江小白而言,它算是IP產品,但離超級IP產品之路還很遙遠。它的文案,它的小瓶,僅僅算是白酒紅海的突圍之術,并非不可替代。
白酒也好,葡萄酒也罷,同質化較為嚴重,大多數消費者難以辨別品質明顯的高低。酒水行業又是擁有幾千年歷史的行業,想要出現超級IP產品,不僅僅需要品質、營銷,有時候還需要特殊的歷史機遇。
我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品牌集中度會越來越高,酒企營銷越來越重視消費者,一定會涌現出其他的酒業超級IP產品。雖然我不知道它會是誰,但它一定不會是計劃內的產物。(《中國酒業》約稿,請勿轉載)
作者歐陽千里,酒水行業研究者,佳釀網專欄作家,億歐網專家作者,水晶葫蘆酒操盤手,華夏酒報、新食品、中國酒業、國家名酒評論、銷售與市場、食品新觀察、酒業家及白酒經銷商學院等多家媒體特約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