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的課程,有一門叫“魯迅研究”。當時,我當過課代表,因而就花時間對魯迅多了一些了解。他們那一代人,常常會把自己的生活寫入日記或者文章之中,讓我知道,這位新文化運動的主將,除了有橫眉冷對的文章,還是一個煙火氣很濃的人。
魯迅本來是學醫的,可學來學去之后發現,還是做文學更適合自己的天賦,于是便在寫作上下起了功夫。沒承想,這樣一發力,讓他成了新文學的先驅。
20世紀30年代,魯迅已是人們敬仰的文豪。當時,上海左聯的部分作家“主觀主義”嚴重,常常“想當然”地發表偉論。在這樣的情況下,有人請魯迅評論一下這個問題。
設下這樣的場面,他怎么開口呢?他講了兩個小故事。
第一個:有個農民,每天都得挑水。有一天,他突發奇想,皇上用什么挑水呢?他想來想去,終于想明白了,一定是用金扁擔!
第二個:一個農婦,一天清晨起來,覺得很餓。她就想,皇后娘娘該是怎樣享福的呢?她想來想去,想明白了,她一定是一覺醒來就叫:“大姐,拿一個柿餅來吃吃”。
現場哈哈大笑,大家心領神會!
除了認真寫作之外,魯迅肯定想過,我們整天忙忙碌碌,為的是什么,不就是要生活好點嘛。于是在口腹之欲上,他絕不為難自己。
喜歡抽煙
有人說,魯迅先生一生最離不開兩樣東西,一樣是書,另一樣就是香煙。他說,自己每天必做三件事:“仰臥、抽煙、寫文章”。好友許壽裳也曾說:“周先生每日醒來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躺在床上抽煙,所以床上的白色圍帳都被他常年抽的煙給熏烤成黃色的”。但就是這樣,喜歡抽煙的魯迅先生對于香煙的品牌,卻沒有什么講究,他抽的大多是廉價的香煙;在家中,他也會準備一些比較貴的香煙,只不過那是用來待客的。
作家郁達夫說過,按魯迅先生的習慣,他抽煙時總是會將手放進衣服口袋里,在衣服里拿出一支香煙放進嘴里,從不將煙盒拿出來讓別人看到。為啥有這個動作,到現在仍然是個謎,也許是因為不好意思讓別人看到自己抽煙的牌子。
愛吃甜食
每月發了薪水,魯迅總要拿出一大筆錢來買吃的,比如去法國面包坊買來40個奶油蛋糕,這種蛋糕在當時是非常昂貴的甜品。一下子買來這么多,一方面是為了孝敬老母親;另一方面,他自己本來也好這一口。
魯迅先生曾在日記中寫過自己的貪吃。1913年5月2日,日記里有:“午后得羽太家寄來羊羹一匣,與同人分食大半。下午齒痛”。羊羹是一種由紅豆做原料制成的點心,口感甜潤細膩。為了過癮,魯迅居然能夠吃到牙疼。
有一次,朋友來訪帶給魯迅一包柿霜糖,又香又甜。夫人許廣平告訴魯迅,這是河南名產,性涼,如果嘴生了小瘡,用它一搽就好。可等到她說明白時,霜糖已經被魯迅吃了一大半。但終歸這霜糖是有藥用價值的,所以魯迅還是沒舍得吃光“連忙將所余的收起,豫(預)備將來嘴角上生瘡的時候,好用這來搽”。不過,事情并未按預想的去發展——“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這些,在魯迅日記中都有記載。
常與友人共飲
胞弟周作人曾回憶過,魯迅的酒量不大但喜歡小酌,尤其是有朋自遠方來把酒言歡。慢品細飲,才能引出濃郁的馥香和耐人尋味的故事。
不過,在《魯迅日記》中,卻能發現魯迅有過瘋狂喝酒的經歷。在1912年到1936年這25個年中,凡是關于自己“喝酒”的事兒,他都會寫到日記里。比如,魯迅先生給許廣平的信中就曾寫過,在1925年的端午節下午,自己饞酒了,一個人就喝了6大杯燒酒,還有5碗的葡萄酒;同年10月,許廣平和魯迅先生正式確定戀愛關系后,許廣平就強烈要求魯迅必須戒煙、禁酒。
后來,魯迅先生嗜酒的這件事還被“有心人”特意拿出來開玩笑。甚至,曾經有人專門在報紙上刊登漫畫作品,畫的內容是很大的一壇紹興酒,旁邊站著一個笑迷迷的、身材矮小的魯迅。
呼朋引伴,開PARTY
魯迅先生投筆作刀槍,他的批判性文章難免顯得冷峻;但是,在生活中,他很隨和,是很招人喜歡的人。
作家蕭紅曾經說過:一般來說,每天下午兩三點以后,魯迅先生的家里就會熱鬧一些。客人一般都親自登門,賓主之間其樂融融,談話時間往往長達幾個小時,甚至還會留在家里吃晚飯。有的時候,往往是一波客人還沒走,另外一波客人又來了,魯迅先生還會繼續作陪。
寫作這樣的事,閉門造車肯定是不行的。想要寫出含義豐富的作品,少不了要與人打交道,這一點魯迅先生是非常明白的。他對社會的深刻認知,實際上都是與人們交談得來的。
活色生香的生活,使得他的文章更加活潑起來。比如說他給自己的文集起的名字總是如話家長:《而已集》、《三閑集》、《準風月談》、《南腔北調集》, 又比如文章的題目《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論他媽的》等等,也是不拘一格。
在《論“他媽的”》里邊,魯迅先生嘻笑怒罵,充滿詼諧幽默的批判,讓人感受到國罵的博大和精微:上溯祖宗,旁連姊妹,下遞子孫,普及同性……真是“猶河漢而無極也”。但在文章結尾,他突然筆鋒一轉,這樣寫道:
……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 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 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 “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魯迅先生在作文時這樣結尾,你覺得怎樣呢?歡迎交流、點評、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