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酒文化歷史中國酒文化歷史中國酒文化歷史 我國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分布各地的眾多民族,醞釀了豐富多姿的民間酒俗。有的酒俗留傳至今。
一 傳統的飲酒文化根基——酒德和酒禮
歷史上,儒家的學說被奉為治國安邦的正統觀點,酒的習俗同樣也受儒家酒文化觀點的影響。儒家講究“酒德”兩字。 酒德兩字,最早見于《尚書》和《詩經》,其含義是說飲酒者要有德行,不能象夏紂王那樣,“顛覆厥德,荒湛于酒”,《尚書·酒誥》中集中體現了儒家的酒德,這就是:“飲惟祀”(只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無彝酒”(不要經常飲酒,平常少飲
酒,以節約糧食,只有在有病時才宜飲酒);“執群飲”(禁止民從聚眾飲酒);“禁沉湎”(禁止飲酒過度)。儒家并不反對飲酒,用酒祭祀敬神,養老奉賓,都是德行。 飲酒作為一種食的文化,在遠古時代就形成了一很大家必須遵守的禮節。
有時這種禮節還非常繁瑣。但如果在一些重要的場合下不遵守,就有犯上作亂的嫌疑。又因為飲酒過量,便不能自制,容易生亂,制定飲酒禮節就很重要。明代的袁宏道,看到酒徒在飲酒時不遵守酒禮,深感長輩有責任,于是從古代的書籍中采集了大量的資料,專門寫了一篇《觴政》。這雖然是為飲酒行令者寫的,但對于一般的飲酒者也有一定的意義。我國古代飲酒有以下一些禮節:主人和賓客一起飲酒時,要相互跪拜。晚輩在長輩面前飲酒,叫侍飲,通常要先行跪拜禮,然后坐入次席。長輩命晚輩飲酒,晚輩才可舉杯;長輩酒杯中的酒尚未飲完,晚輩也不能先飲盡。 古代飲酒的禮儀約有四步:拜、祭、啐、卒爵。就是先作出拜的動作,表示敬意,接著把酒倒出一點在地上,祭謝大地生養之德;然后嘗嘗酒味,并加以贊揚令主人高興;最后仰杯而盡。 在酒宴上,主人要向客人敬酒(叫酬),客人要回敬主人(叫酢),敬酒時還有說上幾句敬酒辭。客人之間相互也可敬酒(叫旅酬)。有時還要依次向人敬酒(叫行酒)。敬酒時,敬酒的人和被敬酒的人都要“避席”,起立。普通敬酒以三杯為度。 中華民族的大家庭中的五十六個民族中,除了信奉伊斯蘭教的回族一般不飲酒外,其它民族都是飲酒的。飲酒的習俗各民族都有特的風格。
二 原始宗教、祭祀、喪葬與酒
從遠古以來,酒是祭祀時的必備用品之一。 原始宗教起源于巫術,在中國古代,巫師利用所謂的“超自然力量”,進行各種活動,都要用酒。巫和醫在遠古時代是沒有區別的,酒作為藥,是巫醫的常備藥之一。在古代,統治者認為:“國之大事,在祀在戎”。祭祀活動中,酒作為美好的東西,首先要奉獻給上天、神明和祖先享用。戰爭決定一個部落或國家的生死存亡,出征的勇士,在出發之前,更要用酒來激勵斗志。酒與國家大事的關系由此可見一斑。反映周王朝及戰國時代制度的《周禮》中,對祭祀用酒有明確的規定。如祭祀時,用“五齊”、“三酒”共八種酒。主持祭祀活動的人,在古代是權力很大的,原始社會是巫師,巫師的主要職責是奉祀天帝鬼神,并為人祈福禳災。后來又有了“祭酒”主持饗宴中的酹酒祭神活動。
我國各民族普遍都有用酒祭祀祖先,在喪葬時用酒舉行一些儀式的習俗。 人死后,親朋好友都要來吊祭死者,漢族的習俗是“吃齋飯”,也有的地方稱為吃“豆腐飯”,這就是葬禮期間的舉辦的酒席。雖然都是吃素,但酒還是必不可少的。有的少數民族則在吊喪時持酒肉前往,如苗族人家聽到喪信后,同寨的人一般都要贈送喪家幾斤酒及其大米,香燭等物,親戚送的酒物則更多些,如女婿要送二十來斤白酒,一頭豬。喪家則要設酒宴招待吊者。云南怒江地區的怒族,村中若有人病亡,各戶帶酒前來吊喪,巫師灌酒于死者嘴內,眾人各飲一杯酒,稱此為 “離別酒”。死者入葬后,古代的習俗還有在墓穴內放入酒,為的是死者在陰間也能享受到人間飲酒的樂趣。漢族人在清明節為死者上墳,必帶酒肉。 在一些重要的節日,舉行家宴時,都要為死去的祖先留著上席,一家之主這時也只能坐在次要位置,在上席,為祖先置放酒菜,并示意讓祖先先飲過酒或進過食后,一家人才能開始飲酒進食。在祖先的靈象前,還要插上蠟燭,放一杯酒,若干碟菜,以表達對死者的衰思和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