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孟德曰:“對酒當歌,人生幾何”,可見酒與人生有著不解之緣。
不管我們對酒的好惡有多么大的不同,我們都不得不承認: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無論是個體意義上的人生還是群體意義上的人生,無論是實踐形態上的人生還是理論形態上的人生,都與酒發生著越來越密切的關系。
依個體而論,一個人出生時親戚朋友要來喝滿月酒,結婚時要喝喜酒,走完人生的旅途后還要喝喪酒,更不要說在日常生活中要喝的那花樣眾多的酒了:生日酒,獎金酒、年節酒、團聚酒、憂傷酒,慶功酒……置身于當代生活之中,除了極少數人之外,要完全不飲酒幾乎是不可能的。
依群體而論,酒有著聯絡感情、增進友誼、加深了解,消除障礙、活躍氣氛、平衡情感、解憂減愁等作用。大到國際往來,小到鄰里相處,酒都充當著萬金油式的角色。不同的時代,酒對人生的作用不同。魏晉名士嗜飲,劉伶、阮籍常常酩酊大醉,那是要借酒遠禍。李白、杜甫與酒為友,那是要借酒抒寫情懷。
不同的人,飲酒的方式和目的均不相同。文人之飲尚雅,往往借酒尋求精神的解脫和靈感的火花。他們強調飲酒對象的高雅、環境的典雅、時令的幽雅、氛圍的清雅、酒令的文雅等等。政治家之飲尚智,往往要借酒實現某種政治目的,如項羽的“鴻門宴”、曹操的“煮酒論英雄”、關羽的“單刀赴會”、宋高祖的“杯酒釋兵權”等等。
豪俠之飲尚勇,也即所謂的“酒助英雄膽”,如荊軻的“壯士一去兮不復返”之飲,關羽的“溫酒斬華雄”之飲,武松的“景陽岡打虎”之飲。莽漢之飲尚豪,如張飛之飲、李逵之飲。
宛若水能載舟也能覆舟一樣,酒給人生帶來積極的作用也帶來消極的影響。歷史上,不乏飲酒誤國誤事、損人損己的酒徒;現實中,不乏沉湎于酒虛擲年華的酒鬼。當我們為“李白斗酒詩百篇”“張旭三杯草圣傳”而拍手喝彩的時候,莫忘了橫臥街頭的酒鬼可厭可惡的面目。當我們神往于酒打破了理性的藩籬時,莫忘了酒也放縱了感性的惡魔。當我們驚嘆于“酒助英雄膽”時,莫忘了“惡向酒邊生”。酒是一柄集天使與魔鬼、美好與邪惡于一身的雙刃寶劍。
人生需要的是天使與美好。那么,該如何摒除酒文化的惡的屬性呢?
簡言之,適中。古人認為飲酒的最高境界是“微曛”。當代諸多文豪認為,飲酒宜慢,不可一大口一大口地猛灌,要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來,杯口貼著唇邊,輕輕送入口內,無聲無響,然后咽下。這種“呷”,淺斟慢酌最得體。
為了達到這種境界,中國酒文化特別講究“酒禮”。周代頒布的《酒誥》嚴申禁止“群飲”“崇飲’,違者處以極刑。《詩經》中有專門的詩篇諷刺醉酒者的丑態。《儀禮》中辟出專節,詳述宴席上敬酒和答酒的儀式。至于《酒戒》《酒警》《酒觴》《酒誥》《酒德》之類的文章規范,更是比比皆是。現在雖無明確的禁酒、節酒令,但交通部門嚴禁司機酒后開車,不少單位禁止酒后上班,不少飯店禁止劃拳猜枚,社會議論對酗酒者的譴責,實際上都起到了抑制狂喝濫飲的作用。
豐富多彩的人生不能沒有酒的參與,否則人生便少了幾分空靈,幾分愜意,幾分詩情。
積極健康的人生酒不能過多的參與,否則人生便多了幾分頹唐,幾分放縱,幾分消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