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廣西南寧。21時許,顧某酒后駕車發生撞綠化帶的單方事故,安全氣囊均已彈出。交警趕到現場處置時,顧某耍酒勁拒不下車。民警耐心進行勸導:
“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自己的家庭開玩笑!”
但顧某不聽勸阻,想要強行駛離。民警當場“咆哮”:
“不要自己不給自己機會”“你要尊重生命,否則就完了!”
在苦心勸導下,顧某終于配合呼氣檢測,結果遠超醉駕標準。隨后顧某的家人趕到現場,看著顧某醉醺醺的樣子,家人連聲感謝交警“救了他一命”,并協助交警將其送醫抽血檢驗。最終,顧某的血液檢測結果高達283.8mg/100ml,確屬醉駕。他將被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申領,還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刑事處罰。
在“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官方公布數據顯示,2011年醉駕入刑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酒駕醉駕的嚴厲整治態勢,當前醉駕比例比入刑前減少70%。
目前,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大量減少。醉駕入刑以來,全國機動車增長89%,駕駛人增長123%,但11年來全國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累計減少數萬起酒駕醉駕肇事導致的傷亡事故,充分體現了醉駕入刑堅持生命至上的立法初衷。
據悉,我國當前的酒駕標準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為飲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的為醉酒。
酒駕處罰標準為,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醉駕則是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
中國酒業協會提示您: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責編 / 蒿鳳
美編 / 艾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