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子”,又稱“酒注子”,為古代酒器。用金、銅或瓷制成,另有“注碗”,“注子”可坐人“注碗”中。這種酒器始于晚唐,盛行于五代至宋元時期。
“注子”與酒壺的形制相近。唐代李匡義《資暇集》說:“元和初,酌酒猶用樽杓。...居無何,稍用注子,其形若罃,而蓋、嘴、柄皆具。大和九年后,中貴人惡其名同鄭注,乃去柄安系,若茗瓶而小異,目之曰偏提。”
宋代時,“注子”還與注碗配套使用,注碗中盛以熱水,“注子”即置于熱水中,以使“注子”中的酒溫熱。《金瓶梅》第:十七回,春梅燙了酒之后,用“酒注子”端給西門慶。故“酒注子”既是盛酒器,又是溫酒器。
在浙江博物館,常見到“越窯劃花注”,又稱“越窯青和劃花注”。其造型作口、頸直連,瓜式圓腹,圈足外撇,肩兩側對置斜出的長流和高聳的曲柄。
寶珠鈕,花瓣式高蓋,蓋口直壁上有兩孔。整體劃花裝飾,紋樣清晰、雅麗。宋代高承約《事物紀源》稱:“注子,酒壺名,元和間(公元806-820)酌酒用注子。”
到了明代,又稱注于為“執壺”。《國寶大觀)一書,收有“云龍紋葫蘆式執壺”.“此件會執壺造型法新穎奇特,壺身作葫蘆形,高29厘米,腹徑16厘米,最寬25厘米,形體大小適中,
壺身由上小下大的兩個球體構成,連接部分作成高而細的束腰,使整個器形的輪廓呈反s型,有收有放,富于曲折變化,看起來十分俏麗。”(黎忠義《國寶大觀。云龍紋葫蘆式金執壺》)此壺為黃金制作,是清代皇帝御用的酒器,現藏于故宮博物院。“執”,為“拿”與“持”(《辭海》),故“執壺”有柄,便于以手握和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