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入酒水行業時,對酒水營銷的理解尚淺,常用產品、價格、渠道、促銷的4P理論來解決遇到的營銷問題。隨著對行業了解的深入,漸漸發現4P理論時常無法解釋茅臺、郎酒、舍得等公司的營銷行為。直到讀到“三流企業做產品、二流企業做品牌、一流企業做標準”這句話,心中的不少謎團漸漸打開,酒水營銷是圍繞著“產品、品牌、標準”做事,只是表現的手法不一而已。
4P理論
營銷是通過媒介找到用戶,再通過內容影響用戶,換句話說,營銷的本質是經營用戶。既然是經營用戶,再來理解產品、品牌及標準就容易得多。產品解決物質需求,品牌解決精神需求,標準解決超精神需求。
酒水營銷的一重境界,產品。
產品,始終處于競爭的最前沿。于渠道而言,產品是零和游戲,消費者只會為一款產品買單,選擇這款,就不會選擇那款。于酒水營銷而言,大多數競爭就是產品。酒廠忙于開發新品替代競爭力弱的老品,經銷商忙于銷售利潤高的新品,仿佛年年如此。在移動互聯網時代,設計產品的邏輯往往是“顏值高、品質好、性價比高”。即使是這種邏輯,競爭依舊相當激烈,成功與否貌似與產品無關,比拼的往往是營銷手段的高低。
零和博弈
酒水營銷的二重境界,品牌。
品牌,是產品戰勝競品最直接的王牌。產品,很難實現溢價,而品牌可以實現溢價。當產品競爭到后期,品質很難有明顯差別,醬香也好,濃香也罷,盲品連專家有時都會混淆不同品牌的產品。對于廠家而言,品牌具有唯一性,無論是因名川大河、歷史名人命名的產品,還是因釀造工藝、文學經典命名的產品,總有一套精神內涵在支撐著品牌發展,給予消費者主動消費的理由,如文化、歷史、品質、精神等。
白酒
在市場上走動,會發現一個相對有趣的事情:小酒企銷售產品會力證產品品質一流,時常會拿出各類檢驗報告、榮譽證書,努力的告訴消費者,我和那些大品牌的酒一樣好,但是我比他們價格要便宜;大酒企銷售產品時很少會主動提及產品品質一流,講的更多是文化、場景等,消費者也很少會考慮品質的問題,因為品牌就是品質美譽度的積淀。
酒水營銷的三重境界,標準。
從產品到品牌再到標準,競爭的維度越來越高,產品是金字塔的塔基,品牌是金字塔的塔身,而標準是金字塔的塔尖。
金字塔理論
凡是能上升到塔尖之爭,必是品牌競爭之中的佼佼者。在標準競爭領域,沒有人在意它的包裝,沒有人在意它的品牌,消費者無論是否是其受眾,都理所當然的認為產品好,因其是標準的制定者,自然就是權威。提起醬香,標準的制定者就是茅臺,濃香是五糧液、瀘州老窖,清香是汾酒、牛欄山等。
分享產品、品牌、標準等三重境界,不是說鼓勵行業從業者都去制定標準,而是讓從業者清楚自己所處的位置。從產品到品牌,有很長的路要走,從品牌到標準,有更長的路要走。
(本文選自《中國酒業》雜志2019年第9期,作者歐陽千里,系酒水行業研究者、中國酒業智庫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