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思考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一看關于奢侈品的定義:
奢侈品在國際上被定義為“一種超出人們生存與發展需要范圍的,具有獨特、稀缺、珍奇等特點的消費品”,又稱為非生活必需品。
奢侈品在經濟學上講,指的是價值/品質關系比值最高的產品。從另外一個角度上看,奢侈品又是指無形價值/有形價值關系比值最高的產品。
從上述來看,茅臺是具備成為奢侈品的因素的。茅臺酒在中國,已經是身份、品位和經濟地位的象征與符號。
另一方面,世界上有三大酒,法國的白蘭地,英國的威士忌,中國的茅臺。法國的白蘭地,方圓幾百里產的都可以,而茅臺酒因為當地的氣候、水質、土壤、原料等多方面原因,只有茅臺鎮上才產。
加之,釀酒業必須依賴傳統的工藝,無法大規模復制,產量有限,茅臺必須窖藏五年才能上市,物以稀為貴,這奠定了其定義為奢侈品的基礎。
那么茅臺是奢侈品一事已經板上釘釘了嗎?
11月9日,在海外經銷大會上,茅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談到了這個問題。
“最近這幾年,各界一直在茅臺產品的定位,到底是奢侈品,還是老百姓喝得起酒的問題上,不停地進行爭論。茅臺不必在這個事上糾結。”
李保芳說,鑒于茅臺酒資源的稀缺性、市場的供需矛盾特殊性,社會各界對其品質、品牌的認知度不斷提升,在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消費升級不斷凸顯的趨勢下,我們不必拘泥于這個產品應該怎么定位。
“定位可以交給市場,交給消費者,這樣更加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市場選擇的要求。”
李保芳說,“企業沒有必要定位什么人可以喝、什么群體可以喝茅臺酒。收入比較富裕的可以多喝一些,收入不富裕的人過年喝一次——現在大部分家庭,誰家不可以在中秋、大年三十,給自己的家人買一瓶茅臺喝?”
“因此,關于茅臺酒的消費群體定位,應該交給市場決定,企業自己沒有必要在這個問題上糾纏。”
如此一番話,實在令人醍醐灌頂,確實,奢侈品的概念是不斷延伸的,它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在不同的時期有著不同的代表產品。
例如在中國,上世紀80年代,對人們來說“奢侈品”就是手表、縫紉機、自行車“三大件”,此后便漸漸衍變為了電視機、電冰箱與電話。
也就是說,這些物品從初期人們印象里的“奢侈品”,轉而成為了如今的必需品,這都是市場所決定的。
與李保芳相比,那些在“奢侈品與否”問題上爭執的人,未免眼光狹隘了一些,讓產品精益求精才是重中之重,何必在爭論不出所以然的問題上執拗呢?
海外經銷大會上,李保芳也說道,“從目前趨勢看,到今年12月31日前,我們對茅臺發展的定性和預判八九不離十,不會有大的偏差,2018 這一年,茅臺各項工作推進順利、效果很好。特別是重大事項、重點工作,做得都不錯,生產正常、市場穩定、價格平穩,效益穩步提高。”
“我可以負責任地講,茅臺發展的基礎是穩固的,后勁是可持續的,不會不增長,更不會出現負增長。茅臺有這個底氣,也有這個能力。”(大國之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