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進口肉類產品不同,進口商想要進口酒類,要先登錄進口食品進出口商備案系統提交備案信息,并取得進出口商的備案編號。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進口散裝酒的收貨人在辦理進口商備案時,應當提供進口散裝酒的國內加工灌裝企業名稱、地址及生產許可證編號。
進口酒類申報時,除了提供一般進口食品所需的報關單證之外,還需提供原產地證明。原產地證明由酒類生產國/地區出具。這里需要注意的是美國輸華葡萄酒和日本輸華酒類提供的原產地證書版本應與中國海關與美國、日本協商確定的證書版本一致。
進口商須還需審核進口酒類的中文標簽是否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及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無中文標簽或中文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進口酒類不得上市銷售。
當進口酒類標簽中強調某一內容,如獲獎、獲證、法定產區、地理標識及其他內容的,或者強調含有特殊成分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比如強調獲獎、獲證的進口酒類,應提供證書等證明材料;強調地理標識的,應提供其符合相應的地理標識保護公告要求的證明材料,目前已獲得我國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進口酒類包括干邑、香檳、蘇格蘭威士忌、納帕河谷(葡萄酒)、龍舌蘭酒(特其拉)[Tequila]、波爾多(Bordeaux)。
最后,資料齊全又符合相關規定的進口酒類,自然可以順利地通過海關部門的把關,進入國內市場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