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古以來就有這種飲酒的風俗,這些風俗,有的源于原始社會末期,有的源自于奴隸社會,還有一些源于封建社會。其中,有的是文明禮儀之風俗,有的是喪風敗俗之風,有的見之于史冊,有的則是已經失傳,有的由民間流傳至今,這里摘錄之遺風僅見之于文獻中的一小部分。
1、 歷史悠久:以酒代客的習俗早已經在我國時期的《詩經》中便已有不少的這方便的描寫了,在漢族古有酬之禮,就是主人和客人相互敬酒,說明當時的主客,相互敬酒已是一種人際交往的禮儀,主人對客人要以豐盛的酒肉相待,這才是做好主人的道理。
2、 社會文化基礎的廣泛:直到今日各個民族的人民都非常重視以酒代客,酒又是蒙古族對客人表達敬重和愛戴之獻品,所以家家戶戶都有儲酒的習慣,有些人還把相當數量的酒裝入密封瓷器中,埋在羊圈,釀成陳酒,以備不時之需,其次還需要舉行酒宴款待,女主人也是熱情款待,即表示對客人的尊重,又說明了沒把客人當外人,這充分的體現出來主客之間的熟悉,誠懇和實在,這些以酒為客的習俗,都反映出酒的重要作用。
3、 相聚飲酒:我們在相聚之后促進感情和加強由于相聚而為彼此帶來的歡樂之情,這方面具有著重要的作用,所以古代就有了以待客的故事,可見待客飲酒在古人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般的,飲酒也能表示人們是否重視友誼,彼此若能暢談盡歡,便能毫無阻礙的交流感情就會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感嘆,為了慶祝相逢知音和彼此的純潔友誼,人們還往往不惜一切代價地以酒取樂,為友情暢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