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云酒團隊
再見“國酒”:“國酒”將從茅臺專賣店摘除,國酒茅臺公號已更名
據報道,9月29日,茅臺官方微信公眾號“國酒茅臺”悄然更名為“貴州茅臺”。根據系統信息顯示,該賬號主體法人為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而在公司官方網站上,“國酒”字樣的標識也已消失。
有消息稱,按照有關部門要求,“國酒”字樣今后要在茅臺的宣傳中剔除,這意味著在實體建筑(比如廠房、專賣店等)、網站、傳播及相關傳播物料中,“國酒茅臺”字樣不能再使用,其中包括茅臺專賣店門頭上的“國酒”二字。
資料顯示,8月13日,茅臺集團曾發布聲明,宣布放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撤銷訴訟申請,并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致歉。隨后,8月15日,茅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李保芳致信汾酒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秋喜,就此前國酒商標訴訟事件說明情況,表示期望與汾酒雙方共推競合發展,共建白酒美好未來。
市場監管總局:保健品不是藥品,公布27類可宣傳保健功能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聲稱虛假宣傳的消費提示》。提示稱,保健食品不是藥品,須經過注冊或備案;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注冊或備案的保健功能進行標簽標識和宣傳表述。
市場監管總局提示稱,保健食品,是指聲稱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藥品,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可以調節機體的某些功能,適宜于特定人群食用。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保健食品必須經過注冊或備案。
此外市場監管總局強調,目前,監管部門依法批準注冊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類,依法備案的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為補充維生素、礦物質。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嚴格按照注冊或備案的保健功能進行標簽標識和宣傳表述。
附:27類保健食品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及常見虛假宣傳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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