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6號關于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反傾銷調查最終裁定的公告:
【發布單位】貿易救濟局
【發布文號】商務部公告2021年第6號
【發文日期】2021年03月26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以下稱《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20年8月18日商務部(以下稱調查機關)發布2020年第34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以下稱被調查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商務部公布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的最終裁定。
裁定原產于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和補貼,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
而且傾銷和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最終裁定中認定的傾銷幅度為116.2%—218.4%,補貼幅度為6.3%—6.4%。
自2020年11月28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澳大利亞的相關葡萄酒時。
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保證金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從價計征,計算公式為:保證金金額=(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保證金征收比率)×(1+進口環節增值稅稅率)。
商務部同時決定自2021年3月28日起對原產于澳大利亞的相關葡萄酒征收反傾銷稅,各公司反傾銷稅稅率為116.2%—218.4%。
根據相關規定,為避免雙重征稅,決定不征收反補貼稅。
在2020年最后兩個月出口量和出口額的急劇下滑,導致 2020年度的出口總額下降了14%至10.1億澳元出口量減少了29%至9600 萬升(等量于 1070 萬箱 9 升裝)。
尤其是12月份澳大利亞葡萄酒對中國出口僅僅400萬美元,相比10月份的1.62億美元減少了1.58億美元,下降98%。
即便如2020年澳大利亞葡萄酒出口額最高的五個目的地市場中中國大陸依然排名第一,雖然大幅下降14%但仍然達到10.1億澳元。
澳大利亞為此尋找歐洲作為替代市場,該國在2020年對歐洲的葡萄酒出口額增長了22%。
其中英國接納了最多的澳大利亞葡萄酒,增長了29%。
可就算如此也不及中國大陸市場的一半,而出口量更是減少了2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商務部進行調查時,利害關系方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利害關系方不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的,或者沒有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嚴重妨礙調查的。
商務部可以根據已經獲得的事實和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外媒:中國打擊澳葡萄酒傾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