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本就應當是凡俗物。它的這一屬性在唐宋時候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體現。千載酒文化的后半頁也基本上是圍繞民間酒業的發展而展開的,也應當如此。
當我們在故紙堆中回望那千年之前的民間酒業發展之狀,我們內心可能會生出更多的親切和熟悉。因為相比于正史之中帝王將相、世家大族被精心加工過的傳奇故事,那些市井凡俗氣息滿滿的生活才是最能引起我們共情的。
讓我們回到千年之前,回到北宋時期,閑庭信步走在汴梁城中的熱鬧街道之中,走一走,看一看,聞酒香,進酒樓,品美酒,悟人生。彼時,酒樓不僅是供市民飲酒之所,而且有集消閑、飲食、娛樂、聚會等功能的;尤其是都市豪華的高級酒樓。根據宋代文人孟元老在《東京夢華錄》中的記述:“凡京師酒店門首,皆縛彩樓歡門,唯任店入其門。一直主廊約百余步,南北天井兩廊皆小閣子。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濃妝妓女數百,聚于主廊檐面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九橋門街市酒店,彩樓相對,掩翳天日……諸酒店必有廳院,廊廡掩映,排列小閣子,吊窗花竹,各垂簾幕,命妓歌笑,各得穩便。”熙熙攘攘,熱熱鬧鬧,非市井之中無此等鮮活景象啊。
當然,在一般酒店中也有社會下層的各種日常景象:“凡店內賣下酒廚子,謂之茶飯量酒博士,至店中小兒子皆通得謂之大伯。更有街坊婦人,腰系青花布手巾,綰危髻,為酒客換湯斟酒,俗謂之焌糟。更有百姓入酒肆,見子弟少年輩飲酒,近前小心供過使令,買物命妓,取送錢之類,謂之閑漢。又有向前換湯、斟酒、歌唱或獻菓子、香藥之類,客散得錢,謂之廝波。又有下等妓女,不呼自來筳前歌唱,臨時以些小錢物贈之而去,謂之札客,亦謂之打酒坐。又有賣藥或果實蘿卜之類,問酒肆買與不買,散與坐客,然后得錢,謂之撒暫。”如此處處有之。
此種情況在南宋人耐得翁的《都城紀勝》、吳自牧的《夢粱錄》和周密的《武林舊事》里皆有大致相同的記述。這些酒店還賣各種各樣的佳肴食物,其他的小酒店也賣煎魚、鴨子、炒雞兔、煎肉、梅汁、血羹、粉羹等下酒食物。
史冊記載,多是一時風云人物,豈不知民間亦有好酒,亦有鮮活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