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請大家去飯館吃飯,點餐的同時,順便點了些酒;小明請大家去飯館吃飯,帶了兩瓶自己提前買的好酒,在飯館只點了菜。兩種行為的背后是消費者購買行為動機的轉變與白酒營銷方式的轉變。
喝酒
消費者的購買行為可以分為四個階段:“不足之感”階段、“求足之愿”階段、“購買行為”階段、“購后行為”階段。并且,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進步,消費者的購買行為越來越趨向復雜。復雜的購買行為表現為消費者參與度的提高,通過比較現有的各品牌、品種和規格之間的差別,收集大量的信息,再進行慎重的購買決策。
小明請大家吃飯,隨便找了一個飯店,在點餐的同時點一些酒,這時候的點酒行為屬于點餐行為的附屬,這個購物決策過程很簡單。如今,對于生活條件大大提高的消費者來說,吃飯與飲酒行為動機漸漸趨于復雜。吃飯不再是隨便找一個近的館子,而是需要考慮特色、性價比,參考該領域的意見領袖、大眾點評的口碑等來決定。喝酒也不再是隨便在飯店點,而是根據大家的口味、酒企實力、酒質等因素來做考量,而飯店的酒的種類很受限制,所以消費者通過提前購買的方式來滿足自己對白酒更高層次的追求。
商超琳瑯滿目的產品
很多問題不能看表象,要分析其深層次原因。很多人認為在餐館吃飯自帶酒水行為的增多原因在于國家相關部門對餐飲機構“禁止自帶酒水”霸王條款的明令禁止。但是你要明白消費者從原先的不在意霸王條款到反對霸王條款,相關部門起到的是推動作用,核心還是在于習慣型消費向理智型消費的過度。
習慣性消費指的是對某種商品或某家商店的信賴、偏愛而產生的經常、反復的購買。理智型消費指消費者在進行購物時感情色彩較少,頭腦冷靜,行為慎重,主觀性較強,不輕易相信廣告、宣傳、承諾、促銷方式以及售貨員的介紹。從沒有價格意識到貨比三家,從聽信宣傳到自我判斷,自帶酒水這種消費行為的背后是國民消費觀的升級與權利意識的覺醒。
白酒
白酒企業在餐飲機構陳列、出售自己的產品,屬于“盤中盤”營銷模式,“盤中盤”營銷模式,是一種終端強推戰術。是建立在對核心酒店終端有效掌控的基礎上,以終端場所為平臺,強調的是動員終端的各種力量把產品推薦給目標消費者。“盤中盤”營銷模式歸根到底屬于渠道營銷,但是隨著白酒行業的發展、平臺的多元化,白酒產品占領消費者心智的方式逐漸由渠道營銷回歸到品牌營銷。消費者在進行白酒消費時,不再局限于周邊很容易買到的區域酒企,而是逐漸將選擇延伸到全國名酒乃至洋酒,在這樣的前提下餐飲機構提供的酒水選擇過于局限,所以消費者越來越傾向于自帶酒水。
(作者周錦程,系酒水行業研究者、中國酒業智庫專家歐陽千里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