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傳統特產酒——茅臺,至今已經有800多年的歷史,一直獨產于中國貴州省遵義市仁懷市茅臺鎮,茅臺是中國醬香型白酒的典型代表,與蘇格蘭威士忌、法國科涅克白蘭地齊名,并稱為世界三大蒸餾名酒。茅臺則更以其悠久的釀造歷史、獨特的釀造工藝、上乘的內在質量、深厚的釀造文化以及歷史上在中國政治、外交、經濟活動中發揮的重要作用,被當之無愧的譽為“國酒”。
早在1915年的巴拿馬萬國博覽會,中國的茅臺酒就榮獲了金質獎章、獎狀,而在1937年出版的《二萬五千里長征記—從江西到陜北》中也有記載:紅軍在長征路上,經過貴州茅臺鎮時,也有向當地老鄉買來茅臺酒,會喝的會細細品味其中的甘甜,不會喝的則裝在水壺里,在紅軍路上用于舒筋活血、療傷洗塵,茅臺在漫漫的紅軍長征路上,既扮演了難以替代的角色,也點綴出了難得的生活印記。
1949年,自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之宴起,茅臺被詔以國酒。開國大典前夜,茅臺酒進入了中南海懷仁堂,共和國的開國元勛們共同舉杯互相敬賀。據中新社報道:開國大典當晚的開國第一宴在北京飯店舉行,從廚師選擇到菜單酒品都經過了周恩來總理的親自審定,主酒定為華家回沙茅酒(即“成義燒房”生產的茅臺酒)。
隨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視茅臺酒的生產,面對當時茅臺村僅剩的三家最大的燒坊“成義燒房”華茅、“榮和燒房”王茅、“恒興燒房”賴茅,給予了充分的了解和支持。并先后通過了贖買、接管、沒收等方式重新整合國酒茅臺的發展。
1951年11月,國家以1.3億元舊幣,購買了“成義燒房”(建國宴主酒),并在此基礎上組建了國營仁懷茅臺酒廠。次年11月,仁懷縣財經委員會再次將沒收的“榮和燒房”劃撥給了茅臺酒廠,擴大并促進了茅臺酒的生產及發展能力。
1953年,國家政府再次接管了“恒興燒房”,將酒廠劃撥給了地方管理,改廠名為地方國營仁懷茅臺酒廠,產品正式命名為貴州茅臺酒,隨即啟用了第一個臨時商標工農牌。并隨后正式注冊了具有革命意義的“五星牌”商標,后期隨著茅臺酒廠的發展,就把廠名更名為了地方國營茅臺酒廠。
茅臺酒在歷史上一共使用過四個商標,分別是:工農牌、五星牌、飛天牌、葵花牌這四種。其中工農牌為最早期,三家私營酒廠合營改造后的茅臺酒商標,五星牌則是在地方國營時期注冊并一直沿用至今的商標形象。1959年,由于五星商標含有的政治色彩無法在海外注冊,茅臺酒廠特地選擇了海內外具有較高辨識度的敦煌飛天作為出口商標,這深得了海外人民的喜愛,并與五星牌商標一起使用到了今天。
1967年,由于文革期間,群眾組織的“奪權”,使得原本出口的飛天牌商標被扣上了“四舊”的帽子,當時經討論,將出口的飛天商標,改為了具有向陽意義的“葵花牌”商標,直到1975年重新使用了“飛天”商標。
通過這一多變的緣由因果事宜,以及不同酒身上面的商標差異,也能體會到國酒茅臺其不凡的歷史地位,以及國家對茅臺酒的厚望寄托。(來源:山西茅粉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