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鎮燒酒”,這一讓無數酒客神向往之的名頭,真正始于清代。清朝大儒鄭珍留下一句“酒冠黔人國,鹽登赤虺河”,將彼時茅臺渡口酒商、鹽商熙熙攘攘摩肩接踵的盛況,一語道之。
可見,在清代歷史上,茅臺鎮的酒,就已名聞天下。不過從1952年第一次全國評酒會開始,到1989年第五次全國評選會截止,我國總共舉辦了五次全國白酒評選會,在1979年第三屆全國品酒會上提出將中國白酒按照糖化發酵劑喝風味區分香型,至此白酒的分類由此既定。
按照醬香的香氣,釀造原料所產生的豐富的酚類物質,以及釀造工藝的不同,分出5種香型:醬香型、濃香型、清香型、米香型和其他香型。醬香型就以“醬香突出、幽雅細膩、酒體醇厚、回味悠長”的風味特點當選為四大主體香型之一。
2011年12月,醬香型白酒國家標準真正完成,標準編號:GB/T 26760-2011。規定了醬香型白酒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技術要求,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從漢代的枸醬,清代的茅臺鎮燒酒到國營茅臺酒廠成立、醬香型白酒的確立,醬香酒的歷史文化是悠久而豐富的。中華民族五千年歷史長河中,酒和酒文化一直占據著政治、經濟、文化領域的重要地位。這其中,醬香酒無疑是酒文化中的瑰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