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邑葡萄酒集團(TWE)今日宣布贏得知識產權訴訟案。公司經過長期不懈的努力,在保護品牌聲譽面取得重大勝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的判決,由“山寨”奔富的Rush Rich公司注冊的漢字商標“奔富酒園”無效。最高法的判決基于Rush Rich惡意搶注的事實,同時該公司非法注冊了包括奔富和賓利在內的大量國際知名奢華品牌的相關商標。
該判決凸顯了中國對保護知識產權堅定不移的決心。富邑葡萄酒集團奔富董事總經理湯姆·金(Tom King)表示:“我們擁護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并感謝中國政府對保護奢華品牌所有者權益一如既往的支持。在中國,奔富擁有悠久和令人自豪的歷史,從1893年第一瓶奔富葡萄酒被引入上海起,我們一直精心保護和培育奔富品牌,并長期致力于中國市場。同時,我們積極與全球行政執法部門配合,堅決打擊商標侵權行為,讓消費者可以放心享用屢獲殊榮的優質奔富葡萄酒。”
富邑集團對品牌侵權行為采取“零容忍”的政策,此次勝訴是集團在保護旗下全球知名品牌和打擊假冒產品方面的最新成果。在以中國和澳大利亞為主的市場歷經長達六年的訴訟和執行后,富邑集團終就Rush Rich集團實體不正當利用奔富品牌的行為獲得最高法院的判決。
在六年的訴訟過程中,富邑集團贏得了所有案件,包括由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審理的侵權案和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不正當競爭案。在這起不正當競爭案中, Rush Rich因使用奔富酒園商標和虛假宣傳,被法院判決向富邑集團進行重大賠償。
富邑集團全球知識產權總監 Anna Olsen 表示:“我們始終高度重視保護富邑集團歷史悠久的品牌完整性,使其免受商標仿冒和盜用。未來,我們將繼續不遺余力地保護富邑集團旗下的品牌,并在必要時訴諸最高法院。這一案件表明我們堅決的態度,我們不姑息任何企圖不正當利用和侵犯富邑旗下品牌的知識產權和品牌聲譽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