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來酒事,飲酒者眾,愛酒者多,知酒、懂酒者少,至于癡心于酒見而忘命者乃是罕有之輩。遍數古史,自言酒狂、寧愿醉死者并不是少數,但大多都是一時的醉話或者狂妄言語,真正見酒而忘命之人畢竟還是少數。
有人見酒而忘命是因為他們真正做到了世事洞明,看穿了這世事輪轉,內心有了一套自己堅定不移踐行的價值觀念。他們在醉酒的時候說寧愿飲酒而死,在清醒的時候也堅持這樣的說法、想法和做法。晉代文學家、風水學家郭璞便是如此,據《晉書·郭璞傳》記載:“璞性輕易,不修威儀,嗜酒好色,時或過度。著作郎干寶常誡之曰:‘此非適性之道也。’璞曰:‘吾所受有本限,用之恒恐不得盡,卿乃憂酒色之為患乎?’”郭璞性情平和溫善,但又貪杯好色,時常飲酒過度。他的朋友干寶(晉代文史學家,是東晉國史《晉紀》和志怪小說《搜神記》的作者)時常勸他:酒色過度不是修身養性之道啊。郭璞對此滿不在乎:飲酒一事,我本身的酒量就有限度,喝的時候還怕自己喝得不夠多呢,哪里會在乎飲酒過度的隱患!見酒而忘乎一切,恨不得醉死杯下,只顧著享受酒帶來的愉悅,這是一位真正的癡酒忘命的飲者,也是在東晉那樣混亂黑暗而無望的社會背景下開出的一朵通透而悲哀的花。
有人見酒而忘命是單純地嗜酒、貪酒、沉溺于酒并樂此不疲。他們對于酒的喜愛和癡迷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貪戀酒的滋味,一杯接一杯的烈酒入口入喉入腹,都只是在一次次地喂養著自己內心的醉酒之獸,希望下一杯酒可以讓自己的醉心得到撫慰。每當有人勸誡,他們又有著一套頗為無理的說辭。《晉書·孔愉傳》中就記載了這樣一位酒客:“愉從弟群,任歷中丞,性嗜酒,導嘗戒之曰:‘卿恒飲,不見酒家覆瓿布,日月久,糜爛邪?’答曰:‘公不見肉糟淹更堪久邪?’嘗與親友書云:‘今年田得七百石秫米,不足了曲孽事。’其沉湎如此。”這位孔群嗜酒如命,名士王導勸他:你經常喝酒,難道就沒有看到酒館里用來蓋酒甕的麻布都腐壞了嗎?照此以往喝酒,身體如何受得了!他卻義正嚴詞道:難道您沒有看到肉在酒中泡著更不容易腐壞嗎?然后轉頭就給朋友寫信,說自己家里的田地收獲糧食七百石,這點糧食還不夠自己釀酒喝。沉醉如此,完全忘記了正常的生產生活。
見酒而忘命,其實是一種需要警惕乃至批駁的行為,酒再醉人,畢竟還是外物,美酒誠可貴,生命價更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