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國產啤酒的人,一定對“泰山原漿”這個詞不陌生。泰山啤酒有著40余年的品牌歷史。前身是成立于1979年的山東省泰安市啤酒廠,2000年完成改制加入香港虎彩集團。隨后正式更名為山東泰山啤酒有限公司。
據了解,2010年泰山已經認識到啤酒逐漸飽和的現狀以及啤酒產業必將升級的未來,引進先進技術和人才,在同年推出驚艷啤酒市場的7天保質期原漿啤酒7天鮮活,并在2015年推出28天鮮活。2010年4月起,山東泰山啤酒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第一個“泰山原漿”商標并獲成功,后陸續注冊多個包含“泰山啤酒”“泰山原漿”“泰山原漿啤酒”等字樣的商標,并取得商標注冊證,目前以上商標注冊均在有效期內。
“泰屽啤原漿”侵權“泰山原漿”
近幾年,泰山啤酒憑借公司研發團隊研發的具有泰山啤酒特色的原漿產品,樹立起來了較高的知名度,產品遠銷全國,受到眾多消費者追捧。
隨著知名度及影響力的提升,市場上接連出現了數例侵權泰山原漿啤酒商標的啤酒品牌。2020年起,泰山原漿啤酒發現山東麥迪啤酒有限公司、宗創建新(天津)貿易有限責任公司、無錫市新力啤酒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部分產品,侵權泰山啤酒相關商標專用。
泰山啤酒產品
侵權產品
仿冒產品沿用了泰山原漿配色、包裝和設計等,只是將“泰山原漿啤酒”相關的logo和字樣,替換成了“泰屽啤”“泰屽啤原漿”“原漿白啤 愛爾世濤啤酒”等。主體部分模仿了10°P的麥芽汁濃度大字容量相同,罐身顏色、設計也很相近。
泰山啤酒及時對上述三家侵權企業提起訴訟。2021年6月,兩起案件一審宣判,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宗創建新(天津)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山東麥迪啤酒有限公司、無錫市新力啤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山東泰山啤酒有限公司相關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
2022年9月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兩起商標侵權案做出終審宣判三家公司共同生產、銷售侵犯泰山原漿啤酒商標權的商品被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泰山原漿啤酒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開支60萬元。
涉酒知識產權案件頻發
泰山啤酒所遇到的知識產權被侵犯并非偶發,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已經成為了近年來酒行業必須要重視的問題。
據了解,僅2022年上半年,市場監管部門便查處相關案件約21萬件。其中,商標侵權案件約1.67萬件,針對侵權假冒高發多發的重點實體市場開展執法行動1.98萬人次。
《中國酒業》雜志分析,涉酒知識產權的案件主要分為三類:
其一是近似問題。包括包裝、商標等方面近似,“李逵”與“李鬼”,在視覺或者名稱上模仿名牌,以混淆消費者的視聽,“蹭”名酒的知名度以博取銷量,此類案件數目眾多。本文中泰山啤酒所遇到的侵權案可歸于此類。
其二是假冒。也就是知識產權意義上的“假酒”,直接構成了犯罪,此類案件影響最為惡劣,涉及知識產權違法的假酒對社會與行業帶來的傷害并不亞于傳統意義上的假酒,相反,更值得我們警惕,因為其“假冒”的程度更高,消費者甄別其真偽需要更高的門檻,這也給監管和查處帶來了極大的難度。
其三是知識產權糾紛。以商標為例,部分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經常有意或無意的侵犯到了別人已經注冊的商標,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同時,也存在一些機構,抓住了部分企業知識產權意識淡薄的空子,搶注了大量商標,進行“守株待兔”式的維權,加強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建設,可以大大降低此類案件的發生。
中國酒業協會理事長宋書玉曾表示:“針對知識產權保護,企業領導人必須轉變觀念,摒棄'先闖市場后保護'的傳統觀念,把知識產權的創造、管理和運用作為自己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和活力的重要法寶。”知識產權是酒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之一,這一點我們一定不能忽視。
中國酒業雜志 許益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