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釀造黃酒的主要工藝流程為:浸米、蒸飯、晾飯、落缸發酵、開耙、壇發酵、煎酒、包裝。而中國白酒釀造流程可以這么表達:浸糧、蒸飯、晾飯、落缸發酵、開耙、發酵、蒸餾、陳釀、勾兌、灌裝。發酵前的流程有高度相似性。
“黃酒”,在明代可能是專門指釀造時間較長、顏色較深的米酒,與“白酒”相區別,明代的“白酒”并不是現在的蒸餾燒酒,如明代有“三白酒”,是用白米、白曲和白水釀造而成的、釀造時間較短的酒,酒色混濁,呈白色。酒的黃色(或棕黃色等深色)的形成,主要是在煮酒或貯藏過程中,酒中的糖份與氨基酸形成美拉德反應,產生色素。也有的是加入焦糖制成的色素(稱“糖色”)加深其顏色。
古代加工糧食釀酒圖解
在釀造工藝上白酒屬于蒸餾酒,而黃酒則屬于釀造酒;在口感上白酒較為香烈,而黃酒入口則比較溫和;在度數方面白酒的酒精度數比黃酒都要高出很多。
在明代戴羲所編輯的《養余月令》卷十一中則有:“凡黃酒白酒,少入燒酒,則經宿不酸”。從這一提法可明顯看出黃酒、白酒和燒酒之間的區別,黃酒是指釀造時間較長的老酒,白酒則是指釀造時間較短的米酒(一般用白曲,即米曲作糖化發酵劑)。
在明代,黃酒這一名稱的專一性還不是很嚴格,雖然不能包含所有的谷物釀造酒,但起碼南方各地釀酒規模較大的,在釀造過程中經過加色處理的酒都可以包括進去。
北方黃酒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在釀酒車間
到了清代,各地的釀造酒的生產雖然保存,但紹興的老酒、加飯酒風靡全國,這種行銷全國的酒,顏色一般是較深的,可能與“黃酒”這一名稱的最終確立有一定的關系。因為清朝皇帝對紹興酒有特殊的愛好。
(黃酒的陳化)
而此時北方黃酒的釀造主糧黍米,更進一步因為糧食的發展演化進一步推出主糧范圍,成為小糧食,成為五谷之外的品種。
清代時已有所謂“禁燒酒而不禁黃酒”的說法。到了民國時期,黃酒作為谷物釀造酒的統稱已基本確定下來。黃酒歸屬于土酒類(國產酒稱為土酒,以示與舶來品的洋酒相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