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此前的的文章中已經多次說過在我國酒文化史上,大唐在多方面都占據著絕對巔峰的地位。無論是詩酒盛唐還是天下酒國,大唐酒文化之濃郁,社會整體飲酒風氣、氣質之高標,酒精神之飄逸高邁,絕對是遠超歷朝歷代的。當然,這種氣質、風氣的根基一是在于大唐整體文化的開放、外向和昂揚特質,二是源于大唐時期釀酒技藝的發展和釀酒、售酒行業的興盛。
在經濟文化高度發達的唐代社會,飲酒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一項重要內容。隨著釀酒技術的不斷提高和市場的擴大,唐代酒類產品繁多涌現出一大批名醞佳釀,顯示了當時繁榮的酒業與高度發達的酒文化。李肇在《唐國史補》中記錄唐代的名酒時有云:“酒則有野州之富水、烏程之若下、榮陽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凍春、劍南之燒春、河東之乾和葡萄、嶺南之靈溪博羅、宜城之九醞、得陽之淦水、京城之西京腔、蝦嘛陵之郎官清、阿婆清,又有三勒漿類酒,法出波斯,三勒者謂庵摩勒、毗梨勒、訶梨勒。”此條史料凡載酒品17種,其中14種產于唐土,另有3種被視為外來酒。
我們姑且按《唐國史補》所列酒品來淺談一番唐代酒類之繁盛。書中條目所列之酒,大部分都是唐時新創的產品,其中也有歷史名酒,如宜城之九醞與烏程之若下,自秦漢以來就已名揚天下,號稱海內名醞,宜城即今湖北宜城縣,漢代這里就以出產美酒而著名。各類以“燒春”為名的酒則是在生春原酷的基礎上,再經過一道低溫加熱殺菌的工序,使酒液可以長期保存,這種加熱法,唐人稱之為“燒”,又稱“火迫”。經過這道加熱工序的酒則俗稱燒春或燒酒,酒精度數較高。另外的河東之乾和葡萄、嶺南之靈溪博羅則是具有區域地方特色的果酒、露酒之類。
總之,唐代之酒,既有傳承自古時的,也有自身釀酒技藝發展演變而改良更新的,更有西域乃至西方傳入的酒品和釀造技法所釀之酒,品類極多,如果依照現代釀酒觀念來劃分,則大體可將唐代酒品分為米酒、果酒、藥酒和特制酒等幾大類。有這樣多可供挑選飲用的酒,也難怪李白能做到“斗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