杯酒飲下,而情志升起,常人飲酒,多半如此。酒實在是太日常了,以至于我們在長久以來的生活中早已對其習以為常,進而更為深入地內化為心、外化為行。今日我們不妨暫停杯酒,察前觀后對其審視一番,觀其脈絡。
酒其實早已融入到了我們的社會生活中。早在我國歷史的源頭殷周時期就有很多相關的記載,《周禮·天官冢宰第一》記錄了一套較為詳細的城市建立的普泛標準:“凡建國,佐后立市,設其次,置其敘,正其肆,陳其貨賄,出其度量淳制,祭之以陰禮。”其中排在第三位的“肆”便是城邑市場里專門賣酒的區域和場所,這說明早在周朝時期,釀酒和售酒行業就已經在城市發展規劃中占據了一席之地,也可以看出當時的酒文化人民間的繁榮程度。
除此之外,我們也可以從其他文獻中看到酒在古人的日常生活中頻繁出現。屈原的《楚辭·九歌》中就有:“奠桂酒兮椒漿”的詩句,就是說祭莫獻禮要用最美的酒。其中的“桂酒”和“椒漿”就是用桂花和花椒泡制的酒。(東漢·王逸校注:“桂酒,切桂投酒中也。漿者,《周禮》四飲之一,此又以椒漬其中也。”)從這一類的記載中我們不難看出,酒還被賦予了更多的文化使命:它不僅是飲宴過程中的重要食物,也是祭祀皇天上帝、祖宗以及溝通感情的介質,特別是酒已經成重要儀式上表達情感必不可少的敬獻之物。
此外,在更能體現當時的普通百姓大眾生活的《詩經》中也有記載:“女曰雞鳴,士曰昧旦。……弋言加之,與子宜之。宜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詩經·國風·女曰雞鳴》)大意是人們一旦有了收獲就會飲酒慶賀。當然,對于飲酒的勸誡之詞也多有出現:“肥肉厚酒,務以自強,命之曰爛腸之食。”(呂不韋《呂氏春秋·本生》)驕奢淫逸,過于享受,自然就會敗壞事業。諸如此類。
酒是人情之所難免。它與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都息息相關,而且這種關聯經過歷史的積淀和時間的發酵,絕不是偶然的、間歇的、單面的聯系,而是一種呈現出交融匯聚之態的混合共生體形態。世事紛紜混雜,隱現于其中的酒有時充當雪中送炭的暖意,有時則是錦上添花的繡線。有時肉眼可見地凸顯,有時則是春風化雨、潤物無聲。遍數千載悠悠,才能窺見酒的千面。